Page 103 - 《党政研究》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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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成长”倡议,从儿童视角对城市环境进行评估,强调儿童的公共参与性。2002 年,
联合国儿童特别会议明确了 “建设适合儿童成长的世界”的十项原则与目标。2004 年,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下文简称 “儿基会”)发布了儿童友好城市的行动框架,提出了在城
市建设中有关儿童福祉的 12 项权利。儿基会认为:儿童友好城市是一个明智政府在城市
所有方面全面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结果,不论是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社区,在
公共事务中都应该给予儿童政治优先权,将儿童纳入到决策体系中。 可见,儿童友好城
〔 2〕
市建设的重点是引导政府制定一系列的行动计划,让城市环境更适合儿童生活、成长。
〔 3〕
根据儿童友好城市官网的定义,所谓儿童友好城市,就是指致力于实现 《儿童权利公约》
规定的儿童权利的城市、镇、社区或任何地方治理体系。在这些城市、镇或社区,儿童的
心声、需要、优先事项和权利是公共政策、程序和决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①
如果对联合国儿童友好城市概念进行解构,可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第一,儿童友好城
市的政策对象,即 “儿童”包含哪些群体?第二,儿童友好城市的具体内容,即哪些方
面的 “友好”,以及什么才是 “友好”?第三,儿童友好城市的适用范围,即 “城市”是
指什么样的地方单位?具体地说,在政策对象上,根据多项国际条约,儿童是指 18 岁以
下的人,范围贯穿婴儿时期、学步时期、幼年时期、青少年时期 。在具体内容上,围绕
〔 4〕
儿童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设定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具体
目标 ,在儿童参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空间建设、成长环境等方面充分
〔 5〕
倾听儿童心声,实现儿童需求,保障儿童权利。在适用范围上,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应当成
为不同层级、不同规模地方治理体系的共同目标,包括大中小城市、镇、社区或任何地方
治理体系 (参见图 1)。
图 1 儿童友好城市的概念解构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儿童的福祉是衡量健康住区、民主社会、良好治理的终极指标。 由于儿童友好城市
〔 6〕
倡议需要充分反映当地的儿童权利状况和制度环境,各国对儿童友好城市的概念界定和具
体实践有不同的侧重。国家发改委 《指导意见》强调: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
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建设
① 参见儿童友好城市官网:https:/ / childfriendlycities. org/ what - is - a - child - friendly -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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