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党政研究》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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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参与城市和社区公共事务。
                  国家发改委的 《指导意见》从推动儿童优先发展、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推
             动儿童全方位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等四个方面来推进社
             会政策友好,推动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在资源的配置方面,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在政策协调、资金投入、
             项目实施等方面形成合力;制定城市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完善城市功
             能布局和空间设计,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整合全
             社会资源增进儿童福祉,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少先队校外

             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在权利的权力方面,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
             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
             意见,全面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
                  需要提醒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相关权利,都离不开背后的权力机制和能力培
             养。以往,儿童参与常常被简化为在公共事务中的自由表达,而较少关注儿童的声音是否
             真正被倾听、落地和实施 。只有儿童真正具有影响公共政策的权力和能力,才能推动
                                        〔 36〕
             公共资源向儿童倾斜,其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才能得到保证。

                  (二)健全公共服务友好,分段挖掘儿童需求,充分保障儿童成长
                  已展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国家大多将儿童公共服务作为城市议程中的优先事项,其
             核心议题包括教育、医疗与健康、水与卫生设施、住房、文化、娱乐与休闲等。 在国
                                                                                                    〔 37〕
             内,深圳、长沙、上海等先行探索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城市,也将儿童公共服务作为核心
             政策议程。健全公共服务友好,就要充分保障教育、医疗、文体等儿童公共服务的提供,
             关注公共服务供给的丰富程度、服务质量、普及性和普惠性。
                  针对公共服务友好,《指导意见》提出了几个重要议程,比如: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
             务,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
             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特殊教育等相关制度和资源建设,落实政府的主体

             责任,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加强儿童健康保障,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和儿童
             早期发展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建设母婴友好医院,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儿
             童生命教育、性教育;服务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供
             优质诊疗服务,加强儿科医师培训,强化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保障功能,开展儿童友好
             医院建设;丰富儿童文体设施和服务供给,关注儿童体质、体育赛事等。
                  如果借鉴他国经验,住房也是一项重要的儿童公共服务。应当通过廉价公租房、棚户
             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保障家境困难儿童也具有安全、清洁、方便的居住环境。
             另外,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同。例如,婴幼儿的主要需求是卫生保

             健、营养健康、早期发展服务等;学龄前儿童的特殊需求是托育服务、学前教育等;学龄
             期儿童和青少年的特殊需求是优质教育资源、减轻教育负担、生理教育等。因而,应分段
             挖掘儿童需求,关注儿童群体内部的异质性,有针对性地保障儿童全面成长。
                  (三)强化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全力救助困境儿童
                  与成人相比,儿童常被视作弱势群体。在儿童群体之中,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则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困境儿童权利保障作为国家儿童权益保
             障体系 “木桶”上的 “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儿童权益保障的高度。 推进权
                                                                                                 〔 38〕
             利保障友好应当格外关注这些儿童,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使儿童免于剥削、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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