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党政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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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的专业化运作。
                  (一)厘清权责,理顺政府与社区基金会的关系
                  实践证明,强大的行政驱动使中国走出了一条与西方社区基金会发展完全不同的路
             径,但这一路径是较为契合中国社会治理结构实际的 。对此,我们应看到其积极价值,
                                                                      〔 5〕
             而非一味地指责与批评。本质上,社区基金会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我国特有的政治社会
             制度下,绝大多数社区基金会的发展和运作都必须置于与政府的关系中才能获得更为现实
             的理解,同时这也是理解社区基金会本土化逻辑的重要窗口。

                  在实践中,鉴于当前我国政府发起型社区基金会占绝大多数,基层政府 (街道)往
             往是这些社区基金会的主要出资方,或由其动员社会单位捐赠,故社区基金会在具体运作
             中对政府的依赖性很大。特别是在初始阶段,社区基金会普遍能力较弱,各级政府往往会
             在各类资源衔接方面给予协助,从而助力这一新生组织快速成长。约翰逊 、韦茜 等人
                                                                                                    〔 7〕
                                                                                           〔 6〕
             研究发现,政府资助能够通过传递社会组织声誉和具有竞争力的信号而撬动更多社会资
             源。在这种意义上,对政府而言,或许一条更好的路径是,今后政府应将社区基金会纳入
             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之中,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全局谋划中,来开展社区基金会的培育发展工作,才能避免为

             了完成社区基金会建设指标而忽略所在社区、县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避免部分社区
             基金会仅仅维持在 “有名无实”的状态。在此,以政府资助为例,其关键在于要建立起
             竞争性的行业生态以彻底转变以往 “一视同仁”的资助方式。如根据社区基金会发展状
             况,以项目奖励、人才奖励等分配型工具来确定获得政府资助的等级,特别是注意最低档
             次的政府资助额度应不足以支撑社区基金会的运作,以此来促进社区基金会筹集社区慈善
             资源、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以增加服务收入、提高内部管理能力等,进而实现 “优胜劣
             汰”。而要实现上述目的的一个前提是,基层政府必须理顺其与社区基金会的关系,应充
             分放权于社区基金会,在保证基金会运作层面基本的自主性之时,尽可能地在条件允许的
             情况下招聘专业人员来运作。
                  (二)赋权增能,进一步做实做强社区基金会理事会

                  理事会作为社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功效。如黄家亮等人认为,社
             区基金会最终成败的核心在于其理事会是否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对于当前我国整体上还
                                                                               〔 8〕
             处于起步成长期的社区基金会而言,增强其发展的最好方式就是加强其知识能力及行动资
             源 ,即为社区基金会可持续发展赋权增能。这就进一步要求切实做实做强社区基金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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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诸多研究表明,在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整体 “造血”能力不足的现实情况下,系统
             化的赋能能够促进社会组织快速成长 。在实践中,当前各地方政府对社区基金会的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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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培育体现在多个方面,如通过协助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来增强其内部治
             理能力,通过为社区基金会搭建交流平台、为从业人员提供培训来提高社区基金会的专业
             服务能力。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内因通过外因
             起作用。因此,社区基金会的长效发展不能仅仅依赖于政府,而更需自身能力建设的提
             升。故在此主要从社区基金会理事会自身建设与能力提升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明确理事会的权责关系,做到 “有权必有责”。理事会作为社区基金会的决策
             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在基金会发展中具有关键地位。有学者指出,“理事会
             提供了一个机会来发展一个协调化活动的稳定的、集体性结构,通过这一结构,相互依赖
             性得以控制” 。换言之,理事会应做到 “权责一致”。特别是在实际运作中,理事会作
                           〔 11〕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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