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党政研究》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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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进而推动生产力发展。1985 年,国家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标志着农业的市场化
             改革迈出了第一步。国家与农民订立合同,规定农民将相当数量的农产品上缴给国家后,
             余粮归农民自由处理,包括可以在自由市场上出售。显然这项改革调整了之前集体管理的
             生产队或生产大队为单位的生产模式,转为一个以农民为单位,由农民自我管理、生产、
             分配及经营的新型体制。劳动投入与土地产出直接挂钩,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农民
             不仅拥有了土地的生产经营权,而且扩大了产品的分配权与处置权,“交够国家的,留足
             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极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1985 年,党中央明确提出
                                            〔 18〕
             农业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领导转变为主要依靠经济手段。1987 年,党中央决定开放农机
             具等生产资料的销售,鼓励农民自主选择。农产品市场的自由化和发展使得农民的农业生
             产成果得以获得较之以前更高的价格和受益;由于农民可以将多余的粮食出售,就推动了

             农副产品自由市场的形成。为了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1984
             年,中国共产党以法律和政策形式延长土地承包期 15 年,1998 年进一步延长 30 年。1988
             年,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中国共产党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与此同时,政府也提高了农产品的征购价格,尤其是棉花和其他非粮作物,助推农
             民的真实收入获得了连续数年的高速增长。农民手上的现金大增,农村经济大为好转,少
             数农户更是一跃成为万元户。
                  另一方面,党中央开始有步骤地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1979 年,党中央提出要提高
             产业产出效率,必须大力推动农用工业发展,提出增加农药、化肥、农用塑料生产的政
             策。1984 年,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 “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的农业发展策
             略, 高度重视农机工业、生产资料对农业产出效率的助推作用,从生产和流通领域盘活
                 〔 19〕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1990 年,党中央又确立了一系列农用工业投资和扶持政策。同年,
             我国实施了农口 “五站”的 “三定”工作,从立法层面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的展开。此外,
             党中央认为农产品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要与时俱进依靠科技改善农产品品质,合理调
             整农业产业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化农业结构。
                  党中央在土地 “两权”分离基础上,立足农业产出效率提升,所做的一系列土地制
             度创新和相关改革,不仅推动了农业的繁荣发展,实现了 1979 年至 1984 年我国农业发展
             的 “第一个飞跃”,创造了 7%的土地养活 22%的人口的世界奇迹;而且 “初步构建了适
             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框架” ,为国民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随
                                                               〔 20〕
             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复苏,农村的文化、教育、基建、医疗等事业也蓬勃发展起来。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两权分离的基础上确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
             弊端开始显露出来:以家庭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导致土地碎片化、农业生产遭遇两个 “天花
             板”(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价格)两道 “紧箍咒”(环境恶化和资源短缺)……从整个世界
             情况来看,家庭经营是基本的土地经营模式,但家庭经营和大市场大社会之间存在天然鸿
             沟,构筑家庭通向大市场大社会的桥梁是必然选择。有学者曾经指出:搞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的初衷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和粮油的供应问题,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

                                                                                            〔 21〕
             这种制度也需不断改进和完善,应鼓励探索多种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 为此,2005
             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据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流转土地
             的承包经营权” 。“应赋予农民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他们 “以多种形式
                             〔 22〕
             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
                                                                〔 23〕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出租、转包、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
             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些为党中央推行土地 “三权分置”提供了现实依据。
                                         〔 24〕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土地 “三权”分置基础上延伸农村发展空间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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