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党政研究》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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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 在 《 <政治经济学批判 >序言》一文中,
〔 2〕
马克思首次总结了不同社会形态存在的这两组社会矛盾,推动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发展,被
恩格斯评价为 “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 。这一矛盾贯穿于不同社会形态中,呈现
〔 3〕
出了由不相适应到自我调整到相互适应的循环过程,其运动规律表现为不同时期的生产关
系一定要适应这一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当生产关系总和即经济基础进行变革时,由
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也将随之调整,从而实现新的平衡,继而推动社会形态的发展和
更替,推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
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足以证实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是衡量社会发展进步的标
准”,不论是生产关系还是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都是以推动生产力发展为起点和归宿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从阶段性发展来看,虽然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
间的矛盾依旧存在,但从整个社会历史进程看,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基本适应生产力发
展的,这些矛盾表现为经济高度发展过程中常见的一个现象,是发展中的困惑、发展中的
问题,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是能够通过不断的改革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
策支持来加以解决的。中国共产党依据我国不同阶段的具体国情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
生产关系、变革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就是正确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矛盾运动规律的
结果,土地制度的数次变革也是如此。
土地作为历史进程的一个客观因素,其制度的每一次变迁都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
的生动体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侧重于打破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从 “平均分配土
地”到 “耕者有其田”,赢得了农民,取得了政权,从而为新中国的土地制度变革奠定了
基础、揭开了序幕。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侧重于主体维度。广阔的土地资源受限
于主体的能动性束缚,在农村社会系统运行中不但难以有效转化为资本,而且随着农民主
观意愿持续损耗进一步呈递减态势,最终陷入恶性循环。而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体,是生
产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我们通过确立土地 “一权”重塑农民的主体地位,完成
①
了新中国乡村建设的第一次大的变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侧重于
产业维度。农业既是联结农民主体和农村空间的媒介与载体,也是两者间相互作用的产
物,若农民主体和农村空间出现不兼容、不协调问题,将加剧农业产业竞争力的弱质化。
我们通过分离土地 “两权”提升农业的产出效率,完成了新中国乡村建设的第二次大的
变革。农村是农民主体和农村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只有不断提升农村空间发展的边际效
益,才能增强农业的集聚效应和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我们通过分置土地 “三权”延伸
了农村的发展空间,完成了新中国乡村建设的第三次大的变革。从打破僵局阶段到开拓性
阶段到探索性阶段再到今天的完善性阶段,土地制度的数次变迁记录了 100 年来社会基本
矛盾推动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振兴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巨大成就。
二、社会基本矛盾推动下的农村土地制度演变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土地制度是事关国家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根
本性制度。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能够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一个重要的原
因就源于赢得了农民的支持,要赢得农民支持根本上在于解决土地问题。但土地制度变化
是由客观规律和具体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而不是人为决定的。在社会基本矛盾的推动
下,土地制度演变的不同阶段连接成土地制度变革的整体历程,这是其内在规律。从本质
① “一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二权”,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
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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