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党政研究》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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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官员会在工作中偏向于违反规则,而风险规避型的官员则会严格地遵从规则。
公共服务承诺。与不遵从和风险倾向相比,公共服务承诺是对规则扭曲行为的一种新
的解释。公共服务承诺是公共服务动机的一个维度,对公共服务的承诺可能会通过激励工
作人员超越职责的要求 (包括违反规则)来影响规则行为,以促进公共利益。梅纳德 -
穆迪和穆什诺笔下的街头官僚们会根据自己对被认为有价值的客户的个人承诺而违反规
则。类似的例子也出现在哈钦森关于护士规则扭曲的研究中,她认为,“一个有原则的高
水平护士……往往质疑那些不符合人本价值的规则”。
〔 77〕
4. 个人声誉
组织中的一线工作者可能会因个人声誉的满足而在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则。正如上文中
提到的布迪厄的观点,对公民来说,对规则给予例外或放宽规则可能是官僚们建立社会资
本和在与其交往的公民中建立积极声誉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在本斯曼和罗森伯格的研究
中,规则违反者是那些试图补偿自己的组织无力感或对其组织缺乏认同感的工作人员。例
如,一线工作者违反规则是为了对权力比自己小的当事人或下属 “放一马”,他们违反规
则的行为包括未能仔细审查当事人对资源的要求,或为出错的下属掩盖事实。 从本斯曼
〔 78〕
和罗森伯格的观点来看,这种违反规则的行为让组织付出了代价,但却得到了社会性的同
情和支持。也有人认为,梅纳德 - 穆迪和穆什诺眼中的 “公民代理人”在做出突破规则
的决定时,认为公民有价值或无价值的程度取决于他们对要求的反应、当事人的表面诚
意、代理人对个人行为变化可能性的估计,以及当事人对代理人权威的表面尊重。总之,
这些研究认为,在决定如何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时,规则是代理人对当事人评估的次要考
虑因素,而对个人声誉的满足才是他们做出突破规则行为的首要考量。
四、结论与讨论
公职人员的规则行为研究,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也形成了一些研究成果。本文通
过对这些研究成果初步的梳理,对遵从规则和违反规则两种最基本的规则行为及其变异进
行了更为细致的探讨,发现这两个看似相反的行为内部存在很多变化,也会相应地出现不
同的后果。通过初步梳理影响公职人员规则行为因素的研究,发现正式组织、工作群体、
个体特质以及规则本身四个层面的诸多因素会导致工作人员在遵从规则或违反规则之间做
出选择。性格涉及对规则的态度和反应,组织激励和组织文化会导致某些规则比其他规则
更能获得遵从,对风险和利益的感知激发或阻止特定的违反规则行为,规则本身的缺陷使
遵从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实现,不仅不利于组织成员发挥能动性,而且挫伤公共服务动机。
实际上,现实中各种因素是往往相互交织、互相影响的。
对于公共组织的管理者来说,公职人员的规则行为研究也具有实践价值。管理者有必
要了解这些影响因素是在组织范围内还是在组织范围之外,哪些影响因素可以通过修改规
则本身和业绩考核方式加以改善从而引导规则行为。德哈特 -戴维斯提出的有效规则理论
对于管理实践者而言尤其重要。如果没有有效的规则来确保组织顺利运作,公共部门致力
于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就会减弱,如果组织制定的规则自身就不具备有效性、不合理或是
不被组织成员所接受,则很难保证规则在组织内部得到贯彻。公共组织的管理者需要定期
清理规则,区分无效规则和有效规则。制定的规则和程序需要及时公开,每条规则都要明
确目标,规则要及时修订或维护。在整个过程中,要使工作人员有发言权和参与权,让来
自不同层级的优秀工作人员有资格在规则制定和规则评估中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建立深入
人心、行之有效的规则。
总之,公职人员的规则行为对公共行政研究和公共组织管理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
值和实际意义。目前从学术上研究规则行为的多数是国外,尤其美国和英国学者,其他国
家的研究还不多见。从国别的角度来看,政治体制及其运行特征是公职人员规则行为的重
要影响因素,公职人员规则行为取向的因素必然会基于不同的国别和制度而呈现出不同的
特点,因而需要结合不同的背景条件进行再探讨。目前国内公共行政研究对规则行为的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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