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党政研究》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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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保障经济社会有序运行的重要举措便是政策。
当然,愈是传统的国家,其实现私人和阶级利益的统治职能愈突出。传统中国与一般
国家性质一样,国家权力为个别家族所垄断,实行的是 “家天下”统治。尽管天下归一
家统治,但统治对象则是亿万家。要使亿万家能够生存下去,统治者必须履行亿万家庭解
决不了,也解决不好的公共职能。这种职能是作为 “父权制”君主的责任。“家天下”治
理要求统治者如家长一般对待自己的子民,统治者拥有全权的同时也拥有全责,权责一体
和对等。为此,对经济社会不能持放任主义。如果不能履行让天下子民生存下去的公共职
能,家天下的统治也难以为继。对于农业社会来讲,有效的政府统治在于公共职能的履
行,举措便是公共政策。尽管这时的公共政策还不是现代民主和法治基础上的公共政策,
但由于其担负履行公共职能的手段,因此具有公共政策的特性。
公共政策作用的对象是社会成员,需要公共机构直接面对个人。先秦之前实行分封
制,中央政府是通过间接治理方式面对社会成员的,既缺乏统一的公共问题,也缺乏统一
的公共机构解决公共问题,因此较少有公共政策。就这一方面看,先秦之前的中国和资本
主义产生以前的西方是一样的。在中国的早期国家时期,血缘关系及其组织单位形式没有
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国家治理实行层级分封,授土授民,人口实际上是被诸侯及其之下的
族群所掌握,实行的是一种间接方式的治理。只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开始实行中央集
权官僚制,将所有社会成员置于国家统一治理之下,处理相应的公共问题,此时人们 “与
国家的关系是通过地域关系来体现的,不是通过他个人与氏族的人身关系来体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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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为全国统一的公共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提供了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政策的内容
也愈来愈丰富。
中央集权制的决策实行 “集体议论,一人决断”,即重大政策制定之前要召开御前会
议由大臣辩论,皇帝做决断。在中国历史上,重大决策出台之前往往会经历激烈争论。秦
在统一中国时,召集群臣来讨论国家如何组织和治理的问题,以此来决定是实行郡县制还
是分封制。当时丞相王绾主张分封得到了群臣赞同,而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诸侯
的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度。在群臣争论的基础上,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决定实行
郡县制,将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讨论虽由群臣多人参与,但
决断由秦始皇一人把持。汉初也多次召开高层会议讨论重大决策,进行激烈的辩论。著名
的 “盐铁之议”便是汉昭帝时,由中央政府召开的一次因盐铁官营所引起的有关国家政
策问题的争辩和讨论。这种决策过程充满着不同主张和利益之间的反复博弈。
中央集权制的决策执行实行 “统一政策,分级执行”。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中央
集权治理,建立统一的官僚体制,并通过修筑道路,统一文字和货币,从而将行政权力输
入到全国各地。官僚队伍的重要功能便是执行统一的政策,将政策施达到每个社会成员。
秦统一中国时便产生了在西方近代才有的正式官僚系统。美国学者福山因此说:“依马克
斯·韦伯的标准,中国出现的国家比其他任何一个更为现代。……非人格化的行政机构
……早熟现代国家。” 但从国家公共政策执行的需要来看,它的出现是 “正常”而并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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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熟”的。“中国官僚体制的比较一般的提早出现,甚至无妨看为是中国社会早前比较
进步的一个表现在政治方面的特征。” 为什么西方的公共政策出现比较晚,就在于西方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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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才有了正式官僚系统,且主要职能是统治,政府被认为是社会必要的 “恶”。只是到了 20
世纪经济大危机有可能造成社会崩溃时,才有了 “行善”的公共机构和相应的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具有开放性、专业性和参与性的特征。公共政策基于公共问题而产生,需要
对社会开放,更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参与。在古代中国形成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过程
中,产生了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并提供政策思想的 “策士”,游说于诸侯王公之间,成为公
共政策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在国家形态由血缘关系主导向地域关系主导转变,超越血缘关
系的地域国家居于主导地位的过程中,非世袭的官僚取代了世袭的贵族官僚,此时选用官
员的主要标准是能力而不是家庭出身,能提出对策则是一个官员能力的重要体现。东汉之
后兴办学校,教人儒学,为国家治理培养专业性的人才。科举制度产生之后,重要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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