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党政研究》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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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利用,以及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尚未构建起完备
的法律制度,需要加大工作的力度。
三、超越技术应用的廉政治理反思
权力是政治体制及其运行过程中的一个核心要素,其地位类似于市场经济中作为关键
生产要素的资本。资本有逐利或贪婪的本性,因而需要有风险和恐惧与之相平衡;同样,
公权也有与私欲相勾连的可能,因而需要有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使之相隔离。 党的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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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
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如今,
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浪潮已席卷全球,人类再次站在科技创新的新潮头。智慧纪检监察具有
强大的心理震慑和精准反腐能力,有助于实现 “不敢腐”;具有智能的系统预警和协同防
控能力,有助于实现 “不能腐”;具有卓越的文化建构和自我教育能力,有助于实现 “不
想腐”。但是,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廉政治理,其实质仍然是治理,而不只是
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过程。所以,智慧纪检监察的建设过程,不应盲目追求信息化
变革,而应紧紧抓住治理这个关键核心。
第一,智慧纪检监察的愿景到底是什么?信息社会是一种超越了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
的社会形态,根本原因在于数字化水平和信息流冲破了国家和社会的既有结构。数据和信
息不但是公共治理的基础,而且已经成为公共治理本身。 为实现中国特色廉政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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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选择和实施适应中国国情、持续有效的纪检监察战略。在战略
管理的过程中,愿景是各利益相关者共同的发自内心的意愿,这种意愿不是一种抽象的东
西,而是具体的能够激发所有成员为组织而奉献的任务、事业或使命,能够创造巨大的凝
聚力。为充分凝聚纪检监察各相关主体的合力,并引领未来纪检监察的改革方向,可以把
智慧纪检监察的愿景设定为:基于系统集成的智慧化平台,向信息技术要效率,向廉政治
理要效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这一战略愿景的指引下,通过优化组织架
构、实施目标管理、厘清权责边界、健全治理机制和完善配套措施,建设门户统一、平台
整合、系统集成的智慧纪检监察体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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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的是,以人为本是信息技术和廉政治理的共同灵魂。智慧纪检监察的体系设计基于人
性的本质,其操作实施借助于人类的智慧,其高质量治理最终也是为了服务于人的发展。
基于人性的本质、借助于人类的智慧,意味着智慧纪检监察将创造一个全新的人机互联的
权力制约监督场域。只有做到信息技术给人类发展赋能,并给予人本主义的真切关切,人
机互联的世界才会真正有助于人类的美好生活和权力的制约监督。
第二,当前廉政治理实践的短板有哪些?廉政治理不仅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越来越重
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与国家治理体系转型构成一种相互需求的共生关系。 当前,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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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正处于关键时期,倒 U 形曲线的拐点正在出现。反腐败强度显著提高,反腐败斗争
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腐败程度明显降低,但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风险仍处
于较高水平,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具体地说,我国廉政治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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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权力监督的主体很多,但整体性力量不够强大。我国权力监督的主体
包括纪委 (监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审计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多种
类型。监察体制改革试图通过 “机构合并”和 “平台协调”进行整合, 但多元主体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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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性力量还远远不够。二是权力制约虽已被明确提出,但具体机制仍需健全。十六大以
来,党的重要会议屡次强调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指出
“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不同于西方的政治性分权,我国强调决策权、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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