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党政研究》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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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第三,“一肩挑”的推动主体更加有力。在倡导实施阶段,“一肩挑”主要是由民政
部门在负责指导。全面推行 “一肩挑”阶段则强调党委组织部门的责任,中央、省、市
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把握原则、指导实施。县以下则是推进 “一肩挑”的责任主体,县
级成立 “一肩挑”工作协调小组,县委组织部是牵头部门,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民政
局局长和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相关股室具体负责协调
指导。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一肩挑”的推动注重综合配套。全面推行 “一肩挑”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
综合配套改革不行。乡村治理绩效偏低与县乡关系、乡村关系息息相关,必须优化乡镇机
构设置,推动县级审批管理权限向乡镇进一步下放,村 “两委”行政化倾向才能得到进
一步遏制。所以,各地在全面推行 “一肩挑”前,一般都开展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
而要解决村干部过多过散、为配而配、待遇较低等问题,过去的小村、空心村等行政村必
然要进行整合,因此,各地在全面推行 “一肩挑”的同时,也在开展村级建制改革。除
了上述两项改革外,各地还在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并
陆续出台人才吸引政策,试图吸引四面八方优秀人才担任 “一肩挑”干部。
(二)全面推行 “一肩挑”的整体成效
四川 “一肩挑”还处在大力推开阶段,就我们所调研的三个县而言, 2019 年的完成
比例和 2020 年的目标值分别是:D 县 63%、80%,L 县 35. 1%、80%,Y 县 30. 47%、
60%,均达到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所设定的目标值。除了推开比例的提升外,三个县
在如下四个方面的成果明显:
第一,干部总量大大减少,缓解了村干部过多过散、为配而配的问题。在乡镇行政区
划调整改革完成后,各地在大力推进 “一肩挑”过程中,顺势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按照
全省建制村数量减少 30%以上的要求,行政村数量正在大大减少。同时,要求村 “两委”
常职干部数量一般按 4 - 7 人配备,常职干部数量普遍减少了 30%左右。
第二,“一肩挑”干部年龄、学历结构得到显著优化,解决了班子结构老化、素质偏
低的问题。原有 60 周岁以上的支部书记、村主任纷纷退职,继任支部书记要在 54 或 55
周岁以下,新任支部书记要在 45 周岁以下,支部书记年龄整体降低了 3 岁左右。要求继
任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具备大专及以
上文化程度,学历层次整体提升。
第三,“一肩挑”干部的待遇普遍有较大提高,解决了待遇偏低、积极性不高、难以
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问题。“一肩挑”干部的基本报酬实行兼职兼薪。由于不同的地方基本
报酬基数不同,兼薪的比例不同,各县有所差异。但总体较未实行 “一肩挑”时大大提
高了,低的 “一肩挑”干部月基本报酬 3000 以上,高的可达到 4000 以上。有的县还匹配
财政资金用于村干部绩效考核,采取 “基本报酬 +考核绩效 +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津贴 +集
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报酬制度。这将有助于提高 “一肩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发
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
第四,村 “两委”矛盾大大减少,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
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这种一肩三任的模式,使原有的极易产生矛盾和冲突的
二元权力主体格局重又回到了一元权力主体格局,加之村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自然也就消除了 “两委”两个一把手的权力之争, “两委”矛盾也在交叉任职中有所减
少。同时,通过严格法定程序选优配强的 “一肩挑”干部,政治素养更高、工作能力更
强,既有上级党组织的认可,又有党员基础和群众基础,具有年龄、学历、见识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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