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党政研究》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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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是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的创始人,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并没有使用民主集中
制的概念,但提出了以民主和集中相结合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的思想,
对民主和集中作了许多论述,并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
为民主集中制的最终形成和确立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前提和理论准备。 因而,列宁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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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制理论完全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集中制思想。笔者认为,列宁创立的民主集中
制理论,与马克思恩格斯建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存在着密切关系,但应
予以恰当、准确的分析和说明。
马克思恩格斯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是从改造正义者同盟着手的。正义者同盟是受布
朗基主义、魏特林空想共产主义、蒲鲁东主义以及 “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一
直保留着密谋的性质,实行专制式的集中制领导的工人组织。正因为这样,在正义者同盟
领导人邀请马克思恩格斯加入该组织时被拒绝了。马克思恩格斯明确表示,正义者同盟如
不赞成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不改变专制式的集中制组织原则,他们就不会加入该组织。马
克思说:“恩格斯和我最初参加共产主义者秘密团体时的必要条件是:摒弃章程中一切助
长迷信权威的东西。” 其中就包括摒弃宗派主义和集中制。当正义者同盟完全同意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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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的意见,并决定由他们参加同盟的改组工作和起草纲领后,马克思恩格斯才接受了
邀请,将正义者同盟改造为共产主义者同盟。马克思恩格斯指导和参与制定的 《共产主义
者同盟章程》,“彻底清除了密谋传统的章程,在非法存在的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内,贯彻
了民主的组织原则” 。这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组织无产阶级政党时,在组织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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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的是和不民主的、专制性质的集中制作斗争,他们把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原则和制度
确定为与集中制相对立的民主制。马克思说:“集中制的组织不管对秘密团体和宗派运动
多么有用,但它同工会的本质是相矛盾的。” 亦即集中制是与工人阶级组织的根本性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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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的。恩格斯也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 “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
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现在一
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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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集中制,反对的是专制,并不是反对任何集中的要求。民主
制需要集中,共产主义者同盟实行的民主制就包含着很多的集中要求。在 《共产主义者同
盟章程》里,明确规定盟员要 “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 ,“区部委员会必须根据盟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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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对各支部所进行的讨论加以领导”, “盟员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
支部每月联系一次。每个区部至少每两个月向总区部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每
个总区部至少每三个月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 。在指导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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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中,马克思恩格斯也非常注重集中的问题,他们在 《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
书》指出:“革命活动只有在集中的条件下才能发挥全部力量。” 在第一国际活动中,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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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思深刻指出:“加强总委员会的权力并且为了当前的斗争而把活动集中起来是适当的和
必要的,因为分散会使这种活动没有成果。” 恩格斯也认为,应当维护 “多数对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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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 ,并告诫人们:“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 。可见,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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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恩格斯强调要在民主制的基础上实行集中,而这样的集中本身就是民主的要求和体现。
到了 20 世纪初,列宁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制定组织原则和制度时,在俄国沙皇专制
制度条件下,面临的是与第二国际实行的民主制以及党内的经济派和孟什维克所要求的民
主制,导致了组织松散、纪律低下、因过于民主而失之集中的严重倾向作斗争的问题。列
宁主张,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应建立职业革命家组织,“把所有秘密的职能集中在数量尽量
少的职业革命家手里” ,实行集中制的领导。不料,列宁此举遭到德国社会民主党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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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罗莎·卢森堡的批评。卢森堡指出:“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不能建立在党的战士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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