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党政研究》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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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风险,但很有希望成功” ,全党要 “把工作基点放在出现较大的风险上,准备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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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由此 “即使出现了大的风险,天也不会塌下来” 。可见,邓小平的风险预警不仅
                                                                      〔 20〕
             具有前瞻性,亦体现出了鲜明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其这里所谓 “较大的风险”,说到底就
             是党的政治风险。正基于此,党此后才经受住了苏东剧变带来的严峻考验,并成功抵御了
             资本主义和平演变的政治危机。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深化发展,中国共产党又基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实现科学发展的角度,对政治风
             险预警和防范作出了要求,为推进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奠定了坚实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的坚强领导下,对领导干部把方向、明大势和防范政治风险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各级
             党组织对政治风险预警的认知和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早在 2015 年,习近平总书记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就明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国发展 “各方面风险不断
             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这些风险包括 “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等各方
             面,且各种风险绝非 “孤立出现”,而是 “相互交织并形成一个风险综合体”,由此,他
             明确提出要 “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以推进我国 “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
             化”发展。 显然,习近平这里所强调的风险预警,其重要内蕴就是要做好政治风险预警
                         〔 21〕
             工作。2017 年,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则从国家安全的
             高度,提出要提升 “预测预警预防各类安全风险能力,增加安全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
             高效性” 。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强调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风险评估的同时,亦突出
                      〔 22〕
             了 “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和构建 “风险预警防范体系”的重要性。在党中
             央的高度重视下,新时代以来党中央通过的一系列相关法规,包括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6)、《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20)等,
             都对领导干部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出了相关要求,从而在党内法规层
             面上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预警和防范政治风险做出了明确界定。
                  (二)中国共产党对政治风险预警的现实缺憾
                  上述对中国共产党相关历史进程的简要回顾,表明党对政治风险预警的重视是一以贯
             之的,这实质上也是党每每在遭遇政治危机时,都能最终化险为夷的重要根源。但同时也
             必须指出,政治风险的核心性及其产生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其科学预警的展开必然是
             一项系统性工程,其有效运作离不开一整套科学严谨的预警体系的支撑。正如有学者指出
             的,仅仅发布预警并不能保证预警一定成功,建构行动型预警体系才是根本要义。 显然
                                                                                                    〔 23〕
             就这一层面而言,目前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从宏观角度看,政治风险预警虽在政
             策层面得到高度重视,但整体上还缺乏自主性的理论指导体系。近年来,国内有关风险预
             警的研究虽不断增多,但富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理论体系依旧不多见。一些学者在进行风
             险预警分析时,依旧习惯于以西方理论剪裁中国实际,如源自英国经济学家莫里斯
             ( James Mirrless)等的 “委托代理理论”、德国社会学家贝克 ( Ulrich Beck)的 “风险社
             会理论”、美国公共行政学家登哈特 ( Robert Denhardt)的 “新公共服务理论”等,在国
             内学界的应用就极为广泛,而由美国外资政策研究所研发的 “政治体系稳定指数”,及由
             美国纽约国际报告集团提出的 “国家风险国际指南”等,更被一些国内学者视为政治安
             全预警的重要工具。客观而言,这些国外理论体系虽有其自身合理性,但必须注意到其诞
             生是以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为现实基础的,若不加区别地进行采纳吸收,也只会带来 “淮南
             为橘、淮北为枳”的缺憾,尤其在政治发展领域,中外政治体系更是存在根本性的区别,
             要对党和国家的政治风险作出预警,必须基于党情国情形成自主性的理论指导体系。
                  另一方面,从微观角度看,政治风险预警虽在部分法规体系中得到了初步彰显,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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