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党政研究》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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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根据时间维度,2018 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乡村振兴战
略的实施,将分三步走:到 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
形成;到 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 2050 年,乡
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换句话说,即使从现在开始经过三个五
年计划,到 2035 年,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才只是达到 “基本实现”目标;再经过三个五年
计划,只有到了 2050 年,乡村才能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 “强富美”乡
村才能全面到来。
按三步走的安排,2020 年以后开始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第二步。也就是说,从
2020 年由脱贫攻坚所对接的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步,即对接到再经过十五年奋斗基本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而不是直接对接到第三步即建设 “强富美”的乡村。
中国的乡村振兴又是在幅员辽阔、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国度展开,东部与中西部,
沿海与内陆,平原地区与贫困山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基础条件千差万别,这是乡村
振兴必须考量的空间维度。尤其脱贫攻坚重点所在的中国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
基础设施比较差,虽然农民脱贫了,地方经济基础却普遍比较落后。这些地区农村工作重
点转换时,就尤其要注意对接到经过十五年奋斗才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振兴
第二步的战略上,特别要防止错误对接到乡村振兴第三步即 “强富美”的乡村建设上。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所处的时空维度,我们应因时而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遗憾的
是,当前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时,不仅发达的东部地区普遍将乡村振兴
战略等同于美丽乡村建设,试图短期内即实现 “强富美”的目标,而且中西部地区也普
遍存在急于求成思想,试图通过集中资源、重点突破、打造亮点的形式建设美丽乡村,从
而将有限的资源重点用在了脱离地方实际的乡村振兴形式上,没有做基于保底的乡村建设
工作。其实,新中国农村发展史上,我们在这方面是吃过急躁冒进的大亏的,应当警惕。
二、社会条件:城乡关系重组下的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不是农村单方面的事情,而是在城乡关系互动中进行的融合发展。城乡关系
是观察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社会结构。城市是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极,农村是中国现代
化的稳定器,城市全面深化改革与农村保持相对稳定是相反相成、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
关系。
从城乡关系发展来看,新中国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城乡关系。一是改革开放以前城乡分
离阶段,城市从农村提取资源,农业生产支援工业建设。二是改革开放以后城乡二元体制
被打破的阶段,虽然放开了对农民进城的体制机制限制,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却并未
同时放开资本下乡。几乎所有农户家庭都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 “半工半耕”生计
模式:农民家庭再生产仍然在农村完成,农民在城市挣钱,在农村消费。农村劳动力进城
了,农民家庭收入增加了,农村逐渐繁荣起来。三是进入 21 世纪,城乡关系悄然进入重
组阶段。农民家庭行为发生重大改变,即农民家庭不再从城市挣钱回农村花,而是想方设
法进城留城,在城市安居。农民家庭虽然还存在 “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只不过是父
母留守务农、支持子女进城的方式,为进城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减轻进城子女的家庭负
担,比如父母帮忙带小孩,父母留守农村生活成本业比较低。父母留守农村也为进城子女
提供了进城失败的退路。
农民进城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是一个艰难且相对长期的过程。农民进城,一般是先
到县城买房,让子女获得较好的城市公共服务尤其是教育服务,不过县城缺少就业获利机
会,因此会再想方设法到大城市买房。开始是年轻人进城,再逐步全家进城。
在这个艰难且将持续相当长时期的农民进城过程中,国家要为农民提供无法进城或进
城失败时的农村保底,因此就要限制城市资本下乡。农民依据他们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家
庭策略,以在保证基本安全的情况下体面进城。当前中国农民是没有 “乡愁”而只有
“城愁”的,即他们所有关切在于能否及如何体面进城。农民家庭策略是以农村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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