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党政研究》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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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畅通民意表达诉求管道,建立和推行听证制度和实行群众评议政府绩效制度,通过人
             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把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夯实社会监督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
             要切实建立社会监督的权利保障机制,赋予公民对侵害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申
             诉、控告和举报的权利,包括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进行批评和检举的权力。积
             极探索和建立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公民的奖励和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公
             民的监督权利。
                  推进社会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关键在于加强社会监督的法制。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
             总称。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执行力的行为规范,规范性和程序性是
             法律的两个显著特性,并因此而成为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而制度则是国家
             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法制化是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人
             的一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的根本保障。为此,必须加强建章立制,建立社会监督的法律体
             系。首先,要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就国家监察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国家监察
             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制定于宪有源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法》,确保国家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应该加快研究制定以确定社会监督的地
             位,明确社会监督主体的职权、监督程序、监督方法、监督客体的权利义务等为内容的
             《社会监督法》。通过专门法的建立,厘清社会监督的边界与底线,规范社会监督行为。
             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 《社会监督法》的制定实施,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
             上的社会监督的法的全覆盖。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推进政协民主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基
             层民主管理的法律化进程,确立法定程序,增强社会监督的刚性。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的法
             律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历史任务,应当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有机结
             合的原则,有序展开和扎实推进。


                                                       〔参考文献〕

             〔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 〔 M〕 . 人民出版社,1972. 87.
             〔 2〕陈哲夫. 监察与监督 〔 M〕 .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2 - 41.
             〔 3〕毛泽东年谱:中卷 〔 M〕 .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611.

                                                                            【责任编辑:刘彦武  董史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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