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党政研究》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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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和走向极致,历朝封建统治者无不高度重视监督制度,监督方法手段
发挥到淋漓尽致和无所不用其极的专制集权巅峰。封建社会末期,权力的异化发展到登峰
造极,成为封建社会的痼疾和社会发展的桎梏。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西方启蒙思想家如洛
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开始对国家、政府、法律的功能进行重新审视和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的理性思索,先后提出了 “主权在民”“有限政府”等政治主张和以 “分权制衡”为代表
的 “自由主义监督观”,并由此产生了近代以来以 “三 (多)权分离”为核心的政治体
制。纵观全部人类社会历史,无论哪个历史时代,无论哪种社会形态,无不把监督作为维
系社会共同体的基本方法,无不建立和形成自己的监督规则和制度并把它作为社会生活的
基本规制。
必须看到,既往历史上的监督,主要对象是公共权力及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主要方
式是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主要手段是对滥用公权的官员进行惩戒,这固然是监督的重要
内容和方法,但却不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现代意义的社会监督,其基本意蕴是一定的社
会共同体中,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共同目标的实现,共同体与成员之间、成员与成员之
间相互监察、督导以及对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共同目标的行为进行惩戒的活动。其内涵、
方式、方法、规制都因人类社会的理性发展更加丰富和完善。
监督是社会发展的 “减震器”。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用社会基
本矛盾运动描述了这一过程,并揭示出社会基本矛盾存在着基本适合与基本不适合两种情
形和由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必然趋势。一般地讲,社会基本矛盾基本适合,则
社会处于平稳发展状态,社会基本矛盾基本不适合尤其是向新的基本适合转变时期,社会
就呈现为显著变动状态。历史告诉我们,社会基本矛盾基本适合的社会平稳发展状态是社
会发展的常态,也是人类创造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最佳状态。但是,社会基本矛盾基本
适合的同时也伴随着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的存在,这些方面和环节,不仅是社会平稳发
展重要的制约因素,而且可能成为严重的破坏力量,引发社会的强烈震荡。社会基本矛盾
最终是通过人或社会成员的活动展开的,那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因此俱化为人或社会
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一致和失范。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出路是调整
和改革社会基本矛盾中那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最直接的途径是加强和完善社会监
督,通过对全体社会成员的监察、督导以及对失范行为进行惩戒,预防或矫正失范行为,
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社会的剧烈震荡,对社会发展起到 “减震器”和 “安全阀”
的作用。
监督对在社会发展中的减震作用突出体现在对公共权力异化的制约上。公共权力在本
义上是由社会的共同需要产生的、用于处理公共事务、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权力。但是,由
于权力具有强制性、不对等性、利益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公共权力往往成为最容易被异化
的权力。公共权力的异化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个人或集团利
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权谋私;二是超越权力范围行使权力,也就是滥用公权。公共权
力异化的危害不仅仅在于损害公众的共同利益 (甚至侵害个人利益),更重要的是它会导
致居于社会核心地位的公共权力机关的腐败,动摇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直至引发社会
共同体的崩溃和解体。防止权力异化的有效方法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没有制约的权力
必然产生腐败,同样,没有监督的制约等于没有制约。对公共权力的制约,首要的是要厘
清权力的边界,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关键在于牢固坚持和始终贯彻 “主权在民”的原则,
实行民主监督。70 余年前,毛泽东同志与黄炎培谈到跳出 “兴勃亡忽”历史周期率时指
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够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
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毛泽东这段话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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