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党政研究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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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容易产生整合危机、参与危机和贯彻危机。产生这些危机的主要
原因之一是:制度化程度较低的政党制度不能适应社会生态环境的变化,无法吸纳和包容
民主参与大量增长。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如果表达不足,体系容易僵硬。但表达激增,所
有需要变成需求提出来,这个体系也要被淹没。我们拿亚洲一些国家为例,韩国、菲律宾
等国,这些国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政党制度的制度化程度比较低,不能很好地在制
度内形成表达和综合机制、制衡和沟通机制,所以不能承受经济结构转型后导致社会多元
化带来的压力。政党制度是社会情绪的调节器,释放社会紧张的安全阀。如果调节器失
灵,安全阀失效,政党制度的范式就转换了。
第二,制度化的涵义。亨廷顿认为,制度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
式。组织和程序与其制度化水平成正比例。 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观和稳定性的
〔 17〕
一种进程。 这种 “获得价值观和稳定性”体现在 “政治主体、政治行为、政治关系的结
〔 18〕
构和功能经由非正式的惯例规则向正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的转化。高制度化层次
的现代政治系统具有政治权威理性化、政治参与广泛化和政治结构分化的特征。 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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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就是将政党的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用具体的规则来保证。政党的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
按程序办事,是政党制度制度化的重要体现。
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就能使政治体系很好地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并在构建制衡机制、
沟通机制和吸纳机制的过程中,开创出自身的生命力。能够通过体系扩大参与,对社会进行
引导性调控,并能团结、吸纳甚至是同化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新兴利益群体。
2. 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化分析。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化启动较迟。改革开放前,无论
从文本还是从现实上分析,多党合作的制度并没有建构,只是形成了格局。1987 年,正
式确认多党合作制度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后,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提到了议事日
程。尤其是制度框架内的程序、机制的形成,表明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化趋向成熟。我们
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分析多党合作制度化效能。
第一,政党是政党制度的核心,政党制度的制度化程度直接关系到政党在制度框架中
权力 (权利)配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如果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化程度不高,缺少
制度规范和程序控制,执政党就做不到在 “有节度的自由”中使用政治权力。同样,参
政党使用权利的边界变得非常模糊,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事实上只能成为一种点缀和摆设。
反之,政党制度在制度化过程中,执政党与参政党以固定化的模式,依托规则和程序进行良
性互动。权力与权利配置科学合理,执政党与参政党从各自定位出发,共产党发挥领导作
用,坚持为人民执政。民主党派参政是制度化的参政,其内核是独立的、自由的参政。其制
度化的参政充分体现了合作的民主性。惟有如此,才能最大化地实现制度利益 (公共利
益),有力地遏制制度中的个人利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依存、通力合作,表明多党合
作制度的内聚力很强。内聚力很强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二,民主价值与制度化。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从中国国情中生长起来的,具有现代
性的制度效能。然而,效能发挥的高低则与制度化的程度相关联。制度之所以重要,它不
仅仅构建了一个框架,更重要的是型塑了行动者行为的规范和结构。改革开放四十年,多
党合作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不但有具象的制度,更形成了动态的机制。我们知道 “机制是
需要相对长的时间逐渐地成长的。每一种制度的功效都要靠机制去实现。” 笔者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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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制度中的程序化建设》一文中指出:“政党制度如果缺乏具体的规则和运行程
序,政治主体可以跳过制度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某些规则,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 21〕
当机制和程序深嵌于制度之中,就能很好地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性。多党合作制度在
为各民主党派参政开辟了制度化通道,有力地凝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很好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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