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党政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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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结果
                  从权重构建结果来看,一级指标的权重排行依次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依法保障、
             分工合理和运转高效。可见,权力清单作为实现政府权力的可视化展现和社会化监督工
             具,其首要任务就是促进权力边界清晰、职责一致。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
             为”,扎紧制度的笼子,依法行使权力、依法监督和问责权力是清单中权力有效运行的根
             本保障,而清单的权威性也同样需要法律来予以确认。较高的权重值 ( 0. 2167)说明了
             “依法保障”的重要性。分工合理是运转高效的基础,实现运转高效则是实施权力清单制
             度的最终目标。尽管 “运转高效”这一指标权重最低 ( 0. 1098),但这恰恰表明当政府权
             力实现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依法保障和分工合理时,也会促成权力高效运转。
                  从二级指标的权重来看,在 “边界清晰”指标维度中,“权力行使主体明确”的权重
             达到 0. 5017,其重要性显著超过其他三个指标。权力行为标准清晰也紧随其后,成为次
             级重要的评价指标。权力清单的首要目的就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权力行为标
             准清晰是有效克服政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手段。针对目标层,这
             两项指标的权重排序位列第 1 和第 4 名,表明了这两项指标在权力清单制度绩效评估中所
             占据的重要位置。此外, “权力清单广泛公示”和 “权力清单公开完整”也占据一定权
             重。公开化和可视化是清单制度的本质特征,只有将权力清单以公众便于获取、易于理
             解、善于使用的方式呈现出来,其制度效能才能得以体现。
                  在 “权责一致”指标维度中,“权力职责对等统一”和 “责任事项规范具体”占据显
             著重要的位置。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权责统一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尽管权
             力清单制度在具体实践中有 “联单型”和 “分立型”的区别,但在权责一致方面却不应
             当存有差异。事实上,政府权力和政府责任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权力本身蕴含着责任,对

             责任的规范应当更加规范具体。针对目标层,这两项指标的权重排序分别位列 2 和第 6
             名,说明这两项指标在权力清单制度绩效评估中的重要性。“责任追究方式有效”也占据
             了较高权重,表明权力清单要在便于公众问责方面起到有效作用,具有可操作性。
                  在 “依法保障”指标维度中,“权力行使依据合法”的权重值最高,印证了依法行政
             的重要性。“问责追究依据合法”的权重值也达到 0. 2907,意味着对权力进行监督问责需
             要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以提高监督问责行为的有效性。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目标层这
             两项指标的权重排序分列第 3 和第 5 名,显示了其在权力清单制度绩效评估中的重要地
             位。“开展合法性审查”的权重值为 0. 1571。对权力清单开展合法性审查、保障清单效力
             的关键举措,包括权力设定依据、权力主体、权力类型、承担责任、监督行使等等都要有
             法可依、有据可循。
                  在 “分工合理”指标维度中,“权力划分规范合理”权重高达 0. 4228,针对目标层权
             重排名第 7,说明权力合理划分是一切权力有效运行的关键。要尽可能减少部门之间的权
             责不清与交叉重叠所导致的高交易成本和低行政效率。此外,权力行使方式规范权重指标
             也达到 0. 2656。权力清单的公布就是要尽可能压缩权力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从而规范和
             约束权力运行。一类事情部门统筹是优化政府职能、避免政出多门、提供便民服务的有效
             举措。
                  在 “运转高效”指标维度中,“权力行使公开透明”的权重值高达 0. 4403,体现出公
             开化、透明化既是社会对权力运行的强烈诉求,也是权力清单应当体现的重要内容。权力
             行使公开透明涉及权力主体的呈现方式、权力运行过程的可视化程度等。从某种程度讲,
             清单公布后,权力运行能否做到公开透明是社会的第一观感,是最直接的评价清单效果的
             方式。其次是 “权力运行流程明晰”和 “承诺办理时限”量化,权重分别为 0. 2318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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