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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双务公开联动推动微权力规范运行
                  (一)完善联动公开运行机制
                  一方面,要明确双务公开联动的衔接重点。双务公开联动的衔接重点涵盖了乡镇政务
             与村务二者之间的所有关键环节,要从公开的方式方法、公开领域内容以及公开形式衔接
             方面促进基层政务公开的真实有效。乡镇、村要积极优化和丰富政务、村务公开形式,探
             索新媒体应用,使 “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成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
             新模式。同时,要加强政务与村务公开内容的结合性,做到实事求是,有所侧重。乡镇政
             务公开的内容要重点公开惠农政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村务公开则要与本村村情、村务、党务、计生、财务等问题详细向村民公开。针对村务公
             开与政务公开衔接部分的内容,乡镇要统一做好规划与引导,同时纳入公开范围,实行联
             动公开,避免出现信息 “真空地带”。此外,还要创新政务、村务公开的联动策略。县乡
             两级政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外延,要实现政务公开、村务的联动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
             的质量和水平,应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公开一体化,实行 “三级联动、整体推进”的
             办法。使县、乡政务和村务公开在互相协作中实现有机的联动和衔接,使基层群众能够更
             好地进行监督,进一步推进双务公开和民主建设发展,形成政务公开引导村务公开、村务
             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双务公开联动发展的创新机制。
                  (二)健全联动公开清单机制
                  首先,标准配权。以服务型乡镇政府和服务型村级组织建设为导向,结合乡镇、村实
             际情况,针对 “微权力”进行梳理、归纳和审核,编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动态化权
             责清单,其中,涉及重大决策、活动、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留存、征地赔款和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
             项,直接列入权力清单;与政策法规不符或者冲突,没有上级党委和相关部门的授权,未
             经过村委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策通过的事项,直接取消。其次,合理限权。规范和限制
             “微权力”的运行,具体到每个环节和部门,理清权力运行的脉络和轨迹,将基层干部的
             权力置于明确的规制当中,实现权力始终运行在自身轨道之内,最大限度地减弱村干部的
             自由裁量权,降低权力运行越轨的机会,缩小权力能够膨胀的空间。
                  另外,对 “微权力”主体的工作内容、方式等透明化、公开化,将政务公开过程中
             暴露的问题进行依法追责,将责任划分精细到具体部门或者干部个体,并处以相应的惩
             罚,严格杜绝公开不规范行为,使乡镇政府及基层干部有清单可依、有清单必依、违清单
             必究,保障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促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有机衔接的深入推
             进,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组织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
                  (三)强化联动公开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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