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党政研究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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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视察参观和专题调查,深入实际,开展多方面的活动” 。其次,要加强组织建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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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各民主党派在吸收新成员时要注意政治质量,德才并重。再次,要为人民政协履行职
             能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政治环境。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坚持
             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 ‘三不主义’,让各方面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充
             分反映出来,以利于政府集中正确的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把我们
             的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只有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能力才能
                                      〔 22〕
             得到真正的提升。
                  (二)习近平:着力凸显政协委员队伍的自身建设
                  习近平在继承邓小平关于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来提升政协协商民主能力的思想的基
             础上,特别要求突出抓好以政协委员队伍建设为重点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
             民主的能力。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政协委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一是对
             全体政协委员提出了新要求,即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在 2015 年全国政协新年茶会
             上,习近平提到 “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引导政协委员提高素质和能力,为
             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明确提出了政协委员适应新时代发展的
                                                        〔 23〕
             “四个能力”要求。他在 《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65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政
             协委员要提高 “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三是
                                                                                                  〔 24〕
             要优化政协委员队伍结构。他提出要 “高度重视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委员产生机制,
             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
             来” 。四是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协委员的能力。在习近平领导下制定的 《加强人民政
                 〔 25〕
             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研究制定规范委员履职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政协建
             立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同时,习近平要求要重视政协委员的学习和培
             训。2018 年 3 月 3 日,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总结 2017 年工作时指出,
             “举办委员特别是新任委员学习研讨班、报告会等 32 次,1 万余人次参加” ,这对提高
                                                                                             〔 26〕
             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意义重大。

                 五、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思想比较

                  (一)邓小平:奠定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的基本制度框架
                  邓小平奠定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的基本制度框架。他非常重视国家
             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
             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
             的改变而改变”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必须加
                             〔 27〕
             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首先,从宏观角度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载入宪法、写入 《政协章程》,从法律
             和制度上确保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经常化、制度化发展。其次,把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
             庄严地载入国家宪法。1982 年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
             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
             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
             作用。”从而为人民政协发挥协商民主优势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再次,在邓小平
             的领导下,通过了 《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对协商监督
             的目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使得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轨
             道。此外,《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
             见》对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进行了科学的阐述,标志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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