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党政研究2019年第1期
P. 38
认为 “悬置”就是要中断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的价值投射,而从审美客体出发回到审美
主体。他认为,“美属于真理的自行发生 ( Sichereignen)”,因此 “决不能根据被看作自为
的美来理解艺术,同样也不能从体验出发来理解艺术” 。可见,海德格尔的 “价值悬
〔 6〕
置”带有 “客体优先性”(阿多诺语)的意味,废黜了主体进行价值体验时的优先性地
位,实现了审美路径上的根本性逆转。演绎至今,“悬置”形成了包括 “价值中立”“价
值无涉”“价值悬设”等术语在内的浩大理论集群,成为网络空间价值无涉论用以自辩的
核心话语。网络空间价值无涉论认为,互联网不仅是先在的价值无涉空间,而且即便互联
网已经在场,也要免于主体的价值投射。可见,网络空间价值无涉论分设了两大论点,即
“互联网是先在的价值无涉论”与 “互联网应拒斥主体价值投射论”。此两分设论点虽貌
似衔接紧密,意图 “辩证统一”,实则破绽百出,有违经验事实。
“互联网是先在的价值无涉论”,将互联网限定为海量信息存贮与处理系统,认为互
联网是自然实在论意义上的 “无情性物理空间”。依据出场学来审视,网络意识形态场是
借助现代媒介技术从传统舆论场中 “脱域”(安东尼·吉登斯语)而出的新型舆论场、权
力场与话语场,它解构了传统社会中的交往关系与传播格局并进行逻辑重组。马克思指
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
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
的现实基础。” 意思是说,经济基础与生产关系支配与制约着意识形态的生成与作用发
〔 7〕
挥。在马克思描述的社会五形态理论中,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与封建社会这三大社会形
态中的意识形态生产与传播主要是将文字符号刻录在器物上得以实现的。因而,原始社
会、奴隶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场具有构成简单、同质性较高与影响力有限的特
征。当今时代经济的迅猛发展带动个体化进程加快,公民从传统秩序中 “脱嵌”而出,
成为孤立的原子式的个体。在媒介全民化时代,移动通讯与 WIFI 共享装置随处可及,互
联网吸附与留存受众思想的能力远超现实空间。互联网由此联结了分散化的原子个体,人
们的意识形态最终寄居在互联网,网络意识形态场的统摄性地位终得确立。在海量信息汇
聚的网络意识形态场中,网民在发布信息与择取信息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人们倾向在网
络 “思想市场”中择取自我偏好的观点与发布迎合受众喜好的信息,这些投射性的活动
事先都预设好了主体的价值取向与价值判断。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类不仅要占有与自由
支配物质生产资料,还要占据与自由创造精神生产资料,才能确保实现人的自由个性。人
类在网络空间中的精神生产与交往活动,可以避免时空限制而与无限的世界建立起全面的
联系,因而更具开放性与整体性。由于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人类投射自身价值观
于互联网更加快捷化与无阻碍化,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交往需求。互联网在人类频
繁的价值投射活动的影响下,已经接近于 “第二人类社会”,这又颠覆性重塑了人类的价
值观与实践方式,推动人类文明发生了质变性的进步。互联网不是自然界自为演化的产
物,而是基于人的多器官投影而制造的人化物。作为人所共知的基本常识,主体在初始涉
入,甚至尚未设计网络之时就将自身的价值嵌入互联网中。那种纯粹将互联网限定为先在
的价值无涉空间,是在根本上悬置了互联网的出场源于主体的价值投射的事实。因此,互
联网是先在的价值无涉论不仅是开科技进步史的倒车,也是祛除人的主体性。
“互联网应拒斥主体价值投射论”,认为要保证人们在网络中行动与意志免受他者的
价值观干扰,就要截断主体对网络空间进行价值投射的路径。基于此逻辑运演,他们就得
出 “互联网应拒斥主体价值投射论”的错解。如果说 “互联网是先在的价值无涉论”是
出于价值中立的浅薄性认识,那么 “互联网应拒斥主体价值投射论”则是价值有涉的居
8 ·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