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党政研究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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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难度加大。例如,传统的民粹主义借助网络畸变为网络民粹主义,更具煽动性与难治
             性。历史虚无主义借助网络的平权性与草根性,以娱乐化与嬉笑化的形式对党史国史民族
             史彻底否定化、虚妄化与妖魔化。新自由主义在网络空间中的宣传策略则最为隐晦,暗中
             将 “三化主张”(即 “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对接各种错误思潮。譬如,网络无政
             府主义与网络极端自由主义均从新自由主义思潮中获致思想支援,这有损全面深化改革与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据 “技术赋权”功能,互联网肢解了原先国家意识形态场结构的
             稳定性,国家与社会的位置发生对移,出现了 “国家由中心迁向边界,公民则走向中心”
             的趋势。互联网赋权的非均衡性与不确定性, 导致它虽能增加公民权,但群体极化之下
                                                            〔 26〕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也容易中断,客观上削弱国家治理能力,马克思主义话语也随之边
             缘化、失踪化与污名化。若任由网络空间的错误思潮横行无阻,逐一破坏我国上层建筑要
             素,终究危害经济基础的稳定与健康。在有效应对网络负外部性问题的方法尚未定型之
             下,有必要以柔性的治理手段避免党的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成为各谬论的攻讦对象。首
             先,依法对网络上的负面信息予以阻隔或过滤,从源头上阻滞有害内容的传播。政府要完
             善网络内容审核与监督检查机制,依法执行网络内容把关职能,保证网络空间风清气朗。
             其次,要推进网络群众路线制度化建设,培育一批党政干部成为网络意见领袖,厚植党政
             干部信息权威、道德榜样与理论引领的作用。同时,党政干部还要善于设置网络议程,提
             高自我信息素养与化解舆情的能力,维护好网络中的公共理性。最后,国家要加大推进数
             据融合与媒介融合,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信息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优质信息
             资源,缩减 “数字鸿沟”。网络思潮往往源于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利益矛盾的凝结与投射,
             因此要精准捕捉网络民生新闻来改善现实人的生活,做到网上平台与网下民生服务的精准
             结合。

                 五、网络空间无涉主权论

                  美国学者约翰·P. 巴洛是网络空间无涉主权论的典型代表,他在 《网络独立宣言》
             中指出:“工业世界的政府们,你们这些令人生厌的铁血巨人们,我来自网络世界———一
             个崭新的心灵家园。作为未来的代言人,我代表未来,要求过去的你们别管我们。在我们
             这里,你们并不受欢迎。在我们聚集的地方,你们没有主权。” 网络空间无涉主权论认
                                                                                〔 27〕
             为,网络以信息技术建构而成,并非实体性的地理疆域,而主权只能存在于自然地理空间
             中,虚拟空间无涉现实、无涉阶级、无涉国界、无涉政府,信息在网络中可以不受任何限
             制而自由流动,因此应该彻底拒斥国家主权管制网络空间。“网络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
             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 缪持网络无涉主权论者实则是无视网络空间的现实支
                                                〔 28〕
             撑,悬置网络基础设施需依附特定的国家主权这一基本事实,将网络空间中的内容视为先
             验生成物。新时代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绝对领导地位,即用马
             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导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网络主权无涉论的立论依据明显
             具有先验唯心主义的特征,违背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原理。因
             此,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批判网络空间主权无涉论的唯心主义性。马克思
             主义认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
             生活过程” 。尽管在网络中人们的观念不一而足,但归根究底是人们社会实践生活的反
                         〔 29〕
             映,所以网络中的内容不是自发生成,它是借助比特流来反映现实人的观念形态。同时,
             认为网络无涉阶级,说到底是将网络执行主体视为没有来源性的超国家、超阶级的抽象
             人。实际上,操纵网络技术的主体是从事生产实践的现实人,附属于主权国家,受国家公
             权力约束与法律制度管控,也要遵从所属国占主导地位的伦理道德。诚然,网络空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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