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党政研究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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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终结论的逻辑偏差,就难以彻底涤除网络意识形态无用论的受众市场,我国网络意识
形态建设仍可能失落于西方构设的意识形态陷阱。
三、网络技术自主发展论
网络技术自主发展论认为,网络技术系统自有其内在的演运规律,任何外部干涉都是
对网络技术自主发展的危害,因而排斥道德、伦理、法律等上层建筑对网络科技发展的引
领与规范作用。细剖此论,不难发现它以技术绝对理性观与技术治理万能观作为立论基
础。基于 “价值论与系统论”的二分视角,可有效澄清网络技术自主发展论这两大立论
依据的逻辑错配。从价值论看,技术具有二律背反性,它的价值是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的
统一,而技术异化是技术负外部性的显性缘由。诚然,技术有自律性,可一定程度上抵消
技术异化,但无限夸大技术自律性而持守技术绝对理性观,实际是抽象人性论。技术绝对
理性观是将人性预设为完美的善与绝对的理性,在这种非现实的人性掌控下的技术自然无
涉非理性。如前所述,科技有涉价值,而主体是以有限理性来使用技术,因而要人始终以
纯理性对待科技无异于不可能。即便依照科技无涉价值论来看,科技是主体对象化活动的
生成物,是中立性的知识沉积与活动展现,本无善恶好坏的区隔。马克思虽以历史唯物主
义界定了人性为后天习得,人性善恶绝非与生携有,但他也对抽象人性予以批判。处于现
实社会中的人,受到的教育与人生经历各不相同,后天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难免有善恶
差别。技术不能兀自独行,它的使用主体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有意识的现实人,人有善恶
的价值判断左右着技术的价值性质,因而科技异化无可规避,即主体创造的科技可能反转
过来支配主体,甚至伤害他人。如不以底线思维引入他律性手段来框定个人理性的边界,
借助必要的配套措施协助技术发展,将人的技术活动限制在道德、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
那么技术理性很容易泛化与失控。技术绝对理性观在思想史上的原型,至少可追溯至西方
启蒙运动借助科技祛除神话而确立起来的极端技术理性主义。“理性成了用于制造一切其
他工具的工具一般……它最终实现了其充当纯粹目的工具的夙愿。” 科技 “反客为主”
〔 17〕
让人备感奴役,人趋向物化态。“物控制和压制人,而人不可能有自由。” 在网络技术异
〔 18〕
化下,主体的自由自主的技术活动变异为 “自役性”或 “役他性”的活动。技术可以延
伸人的肢体,异化的网络技术则成为人的肢体与思维的钝化器。马克思 “完整的人思想”
认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
〔 19〕
从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的价值论看,必须防范网络技术异化阻滞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因而,网络科技的发展要实现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统一,拒斥网络技术理性大行其
道。
在科学技术史上,技术决定论是一种特定称谓与限定性的思想形态,它的显著特征是
自主性、独立性与单向决定性。技术决定论认为:技术一经产生就彻底免于主体的控制而
独立运作,不会受社会系统的任何因素制约而发生变更;相反,技术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秩
序、人类生命质量以及社会制度形态的唯一性与单向性的决定力量。 作为技术决定论衍
〔 20〕
生出的新型理论样态,网络技术治理万能论认为,技术是网络系统中起决定性的因素,也
就是说技术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具备万能作用,而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则可有可无。在系统论
看来,技术系统是与外界保持广泛联系的耗散结构,是相对稳定与绝对变化的统一体。任
何系统的顺畅运行都需要各要素耦合共生、紧密啮合、协同运作,不可能单靠技术要素跛
足而行。因此,互联网系统发挥功能的必要条件是外界环境的支持,以及互联网系统内部
包括技术在内的各要素间的兼容互动。作为治理工具,技术在网络空间治理中自有功用,
如通过技术手段实施信息把关,过滤网络舆论场中的信息杂质,限制有害内容的发布,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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