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社会》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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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变动中的反思性体认

               “个体家庭”(沈逸斐,2013)、“马赛克家庭主义”(计迎春,2020)、“新家
                庭主义”(康岚,2012;Yan,2018)等。这些概念都强调现代个体与家庭之
                间的张力,以及在这种张力下家庭韧性如何形成。
                    同样是“家庭主义”概念,不同研究的理解和使用存在差别。 阎云翔
                等提出的“新家庭主义”本质上坚持的依然是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取向,
                只是在工具性层面使用家庭主义概念, 将其视为个体的一种“权宜之
                计”或“临场发挥”(吴小英,2025)。 另一些研究则着眼于“唯实论”的家
                庭观,认为家庭是一个整体而非个体简单之和,不仅具有超越家庭成员
                个体的 价 值 , 还 有 相 对 独 立 于 社 会 系 统 的 自 主 性 ( Bawin鄄Legros and
                Stassen,2002; 李永萍,2018)。 这些将家庭视为能动主体的研究为本文
                理解移民在家庭变动中产生的不安感提供了启发。
                    李永萍( 2018)提出了“功能性家庭”的概念,认为家庭目标的聚焦
                导致“家庭功能”维度被激活,家庭成员围绕家庭再生产任务进行代际
                整合和强化责任分担,完成风险消化。 而家庭在结构上的变动和关系上
                的调整都是为了最终完成家庭发展的功能目标。 在关于新家庭主义的
                讨论中,李永萍(2023)进一步指出,现代性的社会竞争和发展主义逻辑
                以一种轻重不一的压力配置形态渗透进家庭, 并在家庭整体的再生产
                实践中被重新定义。 现代性压力集中配置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三个焦点
                事件:婚配、城市化(主要指进城买房)和教育。 现代家庭的突出变动便
                是它不再处于一种目标弥散化的状态, 而是被发展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牵引和塑造。 成员的压力与不安正是产生于家庭与这些发展目标之间
                的差距。
                    在功能论的图景中, 个体对家庭的功能价值决定性地影响了他在
                家庭中是被“ 选择性的吸纳”还是“选择性的排斥”。“市场化扭曲了人
                的内在价值, 人的价值衡量标准不再仅仅基于其作为家庭成员而形成
                的情感连带和伦理责任,而是基于他们之于家庭发展的功能性意义,经
                济贡献能力成为衡量新三代家庭成员价值与 界 定 成 员 资 格的主要 标
                准”(杜鹏、李永萍,2018:60)。 与个体化理论相反,在中国,个体反过来
                沦为家庭的工具,尤其是在 20 世纪 70 年代及以前出生的一代人,他们
                在中年时为子女的教育和婚配倾尽全力, 到老年时却被家庭选择性排
                斥。 那他们接受这种代际失衡的内在逻辑是什么? 对此,大部分持家庭
                主义观点的研究倾向于将其行动理解为一种 传 统 规 范 下 的历 史 遗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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