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社会》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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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变动中的反思性体认

                消 解 为 一 系 列 个 人 生 活 中 的 亲 密 关 系 实 践 之 和(Morgan,1996:11;
                Smart,2007:4)。
                    在 这 种 新 的 社 会 情 境 下 , 自 由 个 体 的 “反 思 性 ”/“自 反 性 ”
                ( reflexivity)变得越发重要。 如果丧失了既定规则和历史传统中的参照,
                人们就必须时时运用自我意识对行动进行反身性监控, 然后基于自己
                过往的经历体验、 决策后果和行动质量给当下的行动一个理由(Smart
                and Neale,1999:71;吉登斯,2016:2-3)。 具体到家庭,人们营建亲密关
                系也不再有既定的参照框架,把谁视作家人、建立什么性质的关系、互
                动中遵循何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个体回到与他者共享的生命
                历程中,从对各种事件、做法、工具性支持、情感性体验的反思中寻找答
                案( Gazso and McDaniel,2015)。 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化理论中具有反思
                行动力的个体是扎根于西方历史悠久的个体自由思想, 而个体自由同
                时包含“个体权利”和“个体自律”两重含义。 前者意指个体自成一体,
                以自身为目的,拥有在法律限度内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的权利;后者表
                示个体具有为自己立法的内在“理性”(孙向晨,2019:7、83-84)。 由此
                可知,现代自由个体的“反思性”一方面意味着以自身自成一体的利益
                作为反思的出发点与归宿,另一方面表示作为自律的主体需要依靠理性
                决策并承担选择的全部风险与责任。 这是西方个体化理论的立论前提。
                    个体化理论因关注微观个体的行动取向与主观动机而具有非常强
                的解释力, 这使得它几乎成为当前中国家庭经验研究中一种具有主导
                地位的理论范式。 国内很多研究以个体利益和需求为基点分析转型期
                家庭变动中的各种张力,诸如夫妻间的经济权力之争、合作育儿中的婆
                媳话语权之争、 农村社会的养老危机以及代际关系冲突等 (靳小怡,
                2002;郑丹丹、杨善华,2003)。 上述张力引发的矛盾和个体不安的情绪
                体验最终都会被归因于个体利益的变动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
                一个最经典的运用个体化理论的经验研究成果是阎云翔(1998)在黑龙
                江下岬村开展的代际关系研究。 他发现,国家对私人生活的改造和 20
                世纪 80 年代开启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家庭的权力结构和财产积累
                方式。 子女的地位提高并在主观上开始强调个人权利与幸福,这导致分
                家时间提前,且子女常常忽视赡养老人的义务。 更重要的是,在人们的
                观念层面出现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无公德个人”,年轻人认为自己
                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其他家庭成员的侵犯。 于是,他们丧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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