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社会》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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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5

           魅”“除魔”等,例如,李猛(2001)使用了“世界的除魔”这一表述,吴功
           青( 2023)在其专著中沿用了“除魔”这一译法。 在汉语的传统中,“魔”
           字带有强烈的贬义,《说文解字》曰:“魔,鬼也。 从鬼麻声。 ”从历史上
           看,先秦两汉文本中很少出现“魔”字;魏晋时代,佛、道两教逐渐开始

           使用“魔”,例如,《神仙传》卷六中有“役使鬼神,鞭挞魔魅”的说法;宋
           代之后,“魔”字的使用开始呈现井喷式增长,且经常和“妖”联用。 因
           此,将德语中的“ Entzauberung”翻译为“除魔”,可能会带来过于强烈 的
           价值判断和世界观预设。
              “除魅”的译法已见诸不少的文本,比如,钱永祥译本(韦伯,2004a:
           168)、冯克利译本(韦伯,2013:29),唐爱军则用了“祛魅”(2015:210)的
           译法。 汉译中的“除”“祛”无疑都是用来对应德语中“ent”这一词缀。 笔
           者更加倾向于使用“祛”。
                    祛,衣袂也。 从衣去聲。 一曰袪,褱也。 褱者,袌也。 袪,尺
                二寸。 (《说文解字注》)
                    祛,去也。 (《广韵·释诂二》)
              “祛”也经常被用于宗教和祭祀的语境,如,“封 禪告成合祛于天地”
           (《汉书·儿 宽 传》)。 值得注意的是,“祛魅”在最近几年迅速成为一个广
           为使用的词汇,但其日常语言意义和原初的学术含义已经大相径庭,意
           为“打破神秘感”“被拉下神坛”“失去其崇高、严肃和庄严性”等。 本文
           的讨论严格聚焦于“祛魅”的学术使用,其日常语言(尤其是在网络用
           语)的用法不属于本文的关注范围。

                三、 马克斯·韦伯使用的“祛魅”概念

               毫无疑问的是,在学术领域,“祛魅”一词是马克斯·韦伯的签名式
           概念,它不仅在其学术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对后世的多
           个学科产生了深刻影响,可以视为 20 世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为数不多
           的“元概念”之一。 《韦伯全集》的主编施路赫特(Schluchter,2016:18)认
           为,“祛魅”是韦伯宗教社会学的“主导概念”(德语:Leitbegriff)。 需要注
           意的是,“祛魅”和“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现代化”(modernization)、“世
           俗化”(secularization)等概念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但又经常被不加
           区分地混用,也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和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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