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社会》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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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的尊荣与社会整全性
契约论,而是古代宪制思想的延续和完善。马克·戈尔迪曾说,以往认为
18 世纪政治思想的话语主要是“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但实际上,
“政治经济学”“帝国”“古代宪政主义”“自然的社交活动”以及“公民人
文主义”才是当时主要的政治语 言(戈尔迪、沃 克勒 ,2017:50)。 柏 克
( 2009:21)肯定社会契约论为法国大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尤其赋予人
民“为我们自己建立一个政府的权利”,但他指出,英国的这种权利和自
由来自于历史,来自于宪法的传统。 他否认社会契约论赋予个体的普遍
的自然权利, 强调在政治实践中由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 柏克( 2009:
129)认为,法国大革命将社会契约视作一种为了暂时利益而缔结的合
作关系,如果社会真是一项契约,那么它应包含与自然的契约、与历史
的契约以及与道德和文明风尚的契约。 这些契约无法在破坏传统和处
死国王的革命暴行中寻到,只有在英国的宪制传统中,作为永恒社会的
伟大初始契约之一的国家契约, 才能得到公正的合法性 (柏克,2009:
129)。因此,宪法塑造了英国政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我们有一个世袭
的王位; 一种世袭的贵族制; 以及从一个漫长的祖先系列那里继承特
权、公民权和自由权的下院和人民”(柏克,2009:45)。
柏克进而论述了君主在宪制体系中的重要意义。“国家不是一个地
域与个人短暂聚集的概念,而是一个在时间、人数和空间上延伸的连续
性概念,……是若干世纪、若干代人慎重选择的结果,是某种比宪法优
越千百倍的东西造就的成果;是……道德习惯、政治习惯和社会习惯造
就的结果”(柏克,2014:36-37)。 这些习惯无法体现在选举制和变动不
居的政府中, 而王位世袭制是对宪法中所有其余组成部分的稳定性和
持久性的保证,即对自由的保证(柏克,2009:32-35)。 世袭制不是对国
王权力的承认,而是对国家尊崇的认可。 相较之下,政府即使通过选举
制获得了当下的民主,也无法保障民主精神的延续。 倘若只有通过不停
地选举才能组建政府,那么选举制本身的神圣性将会遭到质疑。 从这一
点上说,英国宪制是历史选择的结果,是人民通过不断地斗争与尝试,
在诸多政体中选择的最符合英国人性格和政治习惯的政体。 其中,不
受任何干扰的王位世袭制正是对从历史中延续下 来 的自 由 权 利 的保
障。 国王既不是最高统治者,也不是人民的仆人,他不应将自己的意志
加诸法律,更不应服从于任何个人或集体的意志,他只是“我们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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