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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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1
死亡而进入危机状态的技术。 为了使正常化改造能够被感染者自然而
然地接受,艾滋治理体系首先将接受治疗视为感染者的责任,主动接受
规范化治疗并且不将病毒传染给他人的感染者是“好的感染者”,而那
些不遵守规范并传播了艾滋病的感染者则有可能遭到道德的批判与法
律的制裁。 其次, 艾滋治理体系为感染者擘画了一个美好的“正常未
来”,在其中,感染者拥有正常的身体,更拥有平等的权利,可以自在地
与他人建立各种关系而不被谴责。 但是,当感染者个体的规范与正常化
改造中的规范相碰撞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噪声”——异常感。 这些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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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感会使感染者对所谓的“正常生活”产生怀疑。 不过正常化的过程也
为感染者留有缝隙,只要其拥有医学意义上的“正常身体”,艾滋治理体
系也难以干预他的生活,感染者可以依据自己的生活逻辑,建立起更加
多元的“正常生活”。
对“正常”的讨论在许多关于疾病的医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中都
曾被提及,某种程度而言,恢复“正常”是大多数医疗实践和患者共同追
求的目标。例如,一些关于慢性病的研究将“正常化”视为患者在确诊慢
性病后的应对策略。 这一讨论的前提是将确诊慢性病视为对患者人生
进程的冲击,关注患者如何在控制病情的前提下重建“正常的生活”,尤
其是重建社会角色与社会交往, 它更多强调的是慢性病患者在社会互
动层面的“正常化”过程(郇 建 立 ,2009;Gabe and Monaghan,2023)。 其
中,“正常”似乎有着一套固定的模式,患者要做的只是照着这套标准的
模式实践与重构自己的生活,但难以回答的问题是:“正常生活”所依托
的规范是如何确定的? 所有慢性病患者都共享并实践着同一个“正常生
活”吗?
具体到中国情境而言, 一些研究更倾向于从医学或社会的规范角
度入手,更具反思地看待“正常”的概念。 例如,黄盈盈、鲍雨(2013)强
调“正常”的文化建构属性与规范属性,其研究以“残缺”为核心概念分
析患乳腺癌女性的疾病经历以及她们重建符合社会规范的“正常”形象
与身份的过程;刘丹、黄盈盈(2022)关注医学实践知识的规范化面向,
认为其不仅定义了何为“正常的身体”,更推动患者及其家庭追求一种
“正常的生活”。 但对于艾滋病这样广受污名与标签化的传染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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