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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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性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实践的本质特征”笔谈
尔认为,市民社会是个人自我实现和发展的地方,但同时也是产生社会
问题的地方,如贫富差距、犯罪和社会冲突等。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市民
社会内部需要一种调节机制,比如公共机构和法律制度,以确保个人自
由不会损害他人的自由。
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伦理生活的最高形式,它代表了普遍利益的
实现。 国家超越了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和家庭的私人性, 成为了普遍性
和特殊性的统一。 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等职能,实现了个人自由
和社会秩序的和谐。 市民社会和国家是互为中介、互相纠偏的关系:国
家代表那种扬弃了个体意志和个体自由的真正的公共意志和秩序,它
纠正了市民社会彼此分裂的利益关系, 把它们聚合成为一个统一体;
而市民社会则防止了国家 机 构 的独 断 专 行 。 这样 ,黑 格 尔就 把 个人、
市民社会和国家这 三 者 辩 证 统 一 起 来 , 从 而 扬 弃 了 卢梭 的理 想 化契
约和康德的绝对命令,为人民性思想奠定了更加深厚且更具有现实性
的基础。
卢梭、康德、黑格尔思想中积极合理的成分被马克思所汲取,成为
人民性思想的重要来源。 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可以从两个维度上加以理
解,人的自由解放和扬弃异化,达到“自由人的联合体”,这属于规范维
度;具体的、历史的人的实践则是现实维度。 这两个维度也是人民概念
和人民性的两个维度。 马克思的人民和人民性概念,一方面扬弃了卢梭
和康德的先验主义和神圣化的道德, 另一方面也扬弃了市民社会所代
表的庸俗的物质利益和小资产阶级意识,同时,也扬弃了黑格尔思想中
残留的历史唯心主义和形式主义的要素。 马克思一生致力于将一种价
值目标(“应然”)和既有的客观条件为这种价值目标的实现所提供的现
实可能性(“必然”)相结合而对“实然”进行审视批判。 13
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纲领是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
13. 美国社会学家杰弗里·C.亚历山大在《社会学的理论逻辑》一书中指出:“马克思一
方面在意识形态上信奉自由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从理论上论证个人行动要取决于外在
的集体秩序。 集体秩序的决定作用在马克思理论中产生了一个悖论,这一悖论时隐时
现并导致对其原著不断地重新解释: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反意志主义(anti鄄voluntaristic)
的社会理论,但却在意识形态上激发人们能动而自主地变革社会。 ”亚历山大提醒研究
者注意,“马克思在规范的和意识形态的意义上所希望的东西与他从经验的角度所看
到的或他在理论上预设为前提的东西不是一回事”。 参见亚历山大,杰弗里·C.2008.社
会学的理论逻辑(第二卷)[M]. 北京:商务印书馆:13-14、428;王小章.2018.马克思主义
社会学:打通实证与理解的藩篱[J].社会学研究(5):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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