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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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型过程中的技术剥离
交换、水井的使用与维护等所采取的“换工”、“看青”(共同看守耕地)、
“打更”(轮流看守农业收获物)、“搭套”(共用农业器具)(魏宏运、三谷
孝,2012)等基于乡土共同体的合作关系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
作用。 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农业生产中的互助合作关系并没有消失,基
于人情关系、 信任机制等建立的个体形式的熟人服务成为农民获取技
术服务的优先选择(李俏等,2014;李虹韦、钟涨宝,2020)。 由村庄内科
技示范户、 农资零售商等主体提供的个体形式的熟人服务仍处于以互
惠合作为核心的乡土社会网络中,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其一,服务双
方本就互相熟识,互相信任,双方存在一种长期的赊欠关系,服务过程
一般遵循先服务后结账的形式,即农业生产环节先由机手提供服务,等
粮食等作物销售后再结算服务费用;其二,双方关系不限于技术服务过
程中的经济交易,不会随着技术服务交易的完成而终止,而是会延伸到
日常生活中的互惠、合作等社会交换关系。
然而,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崛起和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
加大,村庄内部熟人服务的空间不断被压缩。 一方面,植保设备购置
补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倾向性扶持限制了熟人服务的发展空间。
植保设备购置补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国家在 2004 年实施的农
业机械购置补贴,这项补贴具有普惠性质,“是敞开的,只要购买的机
械在规定范围内就行,额度基本达到总价的 30%”(农业局 GSP,访 谈
时间:2019 年 7 月 29 日); 二是稷县为了打造能够承担全县植保作业
任务的经营主体, 由植保站专门申请针对于植保设备的购置补贴,这
项补贴具有竞争性质,补贴发放主要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既
有基础。
这个资金不可能都分给大家,没有带动作用。 肯定是选发
展好的,好上加好,从好到强。
(农业局 GSX,访谈时间:2019 年 8 月 11 日)
为实现“打造几家(组织)完全可以承担全县防控任务”的目的,这
项补贴主要由全县为数不多的规模较大、 基础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获得(详见表 2),而村庄内个体形式的服务主体被排除在补贴范围
之外。 这不仅降低了熟人服务主体的发展积极性,也挤压了熟人服务主
体的发展空间。
另外, 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项目补贴也降低了熟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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