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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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4

           以及不同主体提供技术服务的运作机制。 研究发现,自 1949 年以来,农
           业技术的推广历经集体化时期的国家力量主导、 市场化改革时期的基
           层农资市场推动、农业转型时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三个阶段,农
           业技术分别以组织嵌入、市场嵌入、资本嵌入的方式进入乡土社会并应
           用于农业生产。 但是,农业技术与乡土社会的嵌入关系并不必然通过农
           民对农业技术的掌握与应用而实现。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政府依托科
           层组织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推广农业技术, 还是借助农资零售商等市
           场主体通过“农资销售+咨询服务”的形式推动农业技术下乡,农民都
           能将农业技术内化为自身实践技能, 通过农业技术的在身性和在体化
           实现农业技术对乡土社会的有机嵌入。 当农业技术推广以项目的形式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作时, 农业技术实施主体由农民转为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农民就与农业技术日渐脱节了。
               农民与农业技术的脱节根源在于对农业技术的知识性剥离和社会
           性剥离。 一方面,重构乡土社会的地方性实践知识提高了现代农业技
           术的获取门槛,实现了专业知识对农民的实践知识的替代;另一方面,
           政府通过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机械购置、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扶持
           力度,不断挤压以互助互惠为核心的熟人服务的生存空间,使技术服
           务转变为单纯的经济行为,从而导致技术服务过程中经济关系对社会
           关系的覆盖。 最终,无论是在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方面,还是在获得农业
           技术服务方面,农民都处于劣势地位。 农民与农业技术脱节这一事实
           已然发生。
              “劳动过程理论”强调,技术的获得 不仅 是劳 动 者 谋 生 的工 具 ,更
           是劳动者对抗资本控制的武器(王星,2022)。 随着农民与农业技术脱
           节现象的出现,农民的农业生产自主性逐渐丧失,对资本的依附程度
           也不断加深。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必须应用一整套“技术包”:“你
           选了种子,就得用特效农药、特制化肥保证作物的生长,用专门的机械
           播种、收割,因为每一行每一垄的距离都是定好的”(农业局 GSX,访谈
           时间:2019 年 7 月 8 日)。 每购买一项技术服务,就意味着本来属于农
           民自身的一项技能又被资本占有,从而导致属于农民的一部分利益被
           资本攫取。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或退出自主性的农业生产,被改造为替
           代性极强的“标准农民”, 或受雇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 为“农业 工
           人”,又或者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现金支出以购买各种技术服务,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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