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社会》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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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2
(2010c:1092)早先的研究将“正当性支配”中的“正当性”视为支配 者
(统治者)对自身获得的权力和权威进行的一种辩护。 从这一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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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性信仰”只是维系“权威主义命令权”的工具。 !“正当性危机”在
这种“正当性支配”的概念框架下可能并不是问题,只是一种正常的表
现;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韦伯后来对“正当性支配”的理论框架有所改
动,这一改动或许表达了韦伯本人的某种新的理论期许。 有学者指出,
韦伯在其广为人知的三种正当支配类型之外,曾短暂地提出过第四种
支配类型,即“民主型支配”(democratic domination),但很快就将其放在
“超 凡 魅 力 沿 着 反 权 威 方 向 的 变 革 ”(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arisma in
an Anti鄄authoritarian Direction Alien to Domination) 一章进行表述而不再
提及这一新的支配类型(Domingues,2000;Breuer,2019)。 相较于早先更
重视从上到下的权威结构和权威主义命令权,韦伯晚年对“超凡魅力支
配”的定义及其“反权威变革”的论述则突出了自下而上的信仰认同的
独立性以及对整个“正当性支配”的作用:“惟一重要的是那些服从超
凡魅力权威的人、那些‘追随者’或‘信徒’实际上是如何看待这种人物
的”。“关于超凡魅力的效力,关键要取决于服从权威的人们是否承认”
(韦伯,2009a:351-352)。 8 韦伯的这一改动提示我们,“正当性信仰”的
归属对象不是支配者,而是被支配者。 因此,“正当性支配”问题不是
“权威主义命令权”怎样进行自我辩护的问题,而是“权威主义命令权”
的支配者主体与“正当性信仰”的被支配者主体如何调和的问题。
7.“权威主义 命令权 ”压倒“正当性信 仰”的倾向在不 少学者看来,与 韦伯对“正当性信
仰”的理解在道德面向上的不足有关。 如施特劳斯( 2016:44)所言,韦伯的“价值无涉”和
“理性”的研究取向会导致虚无主义。“正当性”概念主要描述的是权威主义命令权如何
建立以及这些支配者如何为其“秩序的正当性”进行辩 护,“正当性信仰”在这一描述下
似乎是一种维系“权威主义支配”秩序的工具,而“正当性信 仰”本身 的独立 性与重 要性
却缺乏系统讨论。 此外,如比瑟姆(Beetham,1991:10)指出,韦伯的“正当性”概念界定将
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正当性”的道德面向剔除了。“正当性”源于人们的某 种“相信”,但
并不代表被“相 信”的“正当性”在道德上 是没问 题 的,韦 伯 混淆 了 人 们 对 正当性 的“信
仰”( brief)和“正当性”(legitimacy)本身之间的关系。 本文并不试图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
韦伯的“正当性”概念做道德层面的辩护,而是想指出,政治 哲学的批判表明,韦伯式的
“正当性支配”容易导向“权威主义命令权”优先于“正当性信仰”或者前者决定后者的理
论逻辑。 这的确是韦伯讨论“正当性”概念的疏漏。
8. 相较而言,韦伯(2010c:1093)在早先写作《经济与社会》的“支配社会学”部分时,对超
凡魅力支配的论述更强调对超凡魅力者的启示或恩宠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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