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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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6

           指基本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群体,中国固有的“五伦”可以说是中国社会
           关系的概念和准则。 梁漱溟(2011:82)认为,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
           会,“整个政治构造,纳入于伦理关系中”,即“旧日中国之构造,比国君
           为大宗子,称地方官为父母,视一国如一大家庭。 所以说,‘孝者所以事
           君,弟者所以事长,慈者所以事众’;而为政则在乎‘如保赤子’。 自古相
           传,二三千年一直是这样”。 从周代封建制度中孕育出的伦理关系并未
           随着周的消亡而消除, 反而在后世大行其道。 当下人们重视各种人格
           化、私人化的非正式关系的根源即在于此。
               从韦伯到中国学者都认识到中国政治秩序的建立与伦理关系有着
           紧密的联系,但二者分析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韦伯基于自身的分析框架
           侧重从实际历史表现一面展开分析, 认为中国的历史在动态支配模式
           演进过程中,权力与利益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动力机制,伦理则是为稳定
           的政治支配提供合法化支持。但作为西方学者,韦伯对中国人“恭顺”的
           精神气质、礼的本质以及这一套伦理的认识都有所欠缺(李猛,2010)。
           而受过经史浸染的中国学者则从本土的人性论出发,强调性情、伦常作
           为政治构造和人群秩序之基础的面向,“礼乐、伦常,亲亲尊尊,是维系
           人群最起码而最普遍的一个不可离的底子”(牟宗三,2010:36)。他们认
           为,中国的政治构造嵌入于伦理关系之中,性情、伦理对于人生价值和
           人群秩序来说具有更为本质和整全的意涵, 历史事实则是在此基础上
           的曲折表现。 对于深入认识中国政治秩序来说,对历史表现与性情伦理
           两方面展开分析皆不可或缺,本文倾向于对后者作一理论探讨,以期更
           清楚地认识韦伯意义上“传统型”支配背后的合法性基础,从而更深入
           地理解中国政治秩序从古贯今的精神和情感特质。
               当然, 重视对政治伦理的思考并不是说历史与现实是按照理想化
           的伦理状态来运作,而是说,建立于人性基础上的理想化的伦理状态深
           刻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与中国历史的发展轨道, 对这一伦理状态
           的理论探索有助于理解历史与现实中的政治社会关系。 另外,经过近现
           代革命,我们在形式上确立了一套现代化的政治社会体制,但实际的社
           会结构和人们的思想、文化、价值、理念仍然与传统社会有着极大的连
           续性(费孝通,2003)。因此,深入中国的经史传统,以君臣关系为例来分
           析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情感原则, 可能有助于我们追溯当下政府行为
           特点背后的思想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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