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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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6

           活在一起”的子女视为“留守儿童”有一定的合理之处。
               留守年数       因为很多受访者具有多阶段留守经历, 为便于考察留
           守时长对个体幸福感的影响,本文生成了“留守年数”变量。具体转化方
           法为:“仅学前留守”=6 年,“仅小学留守”=6 年,“仅初中留守”=3 年,
          “学前、初中留守”=9 年,“小学、初中留守”=9 年,“学前、小学留守”=12
           年,“学前、小学、初中三个阶段全留守”=15 年。
               结束留守年数         受访者结束留守年数是通过受访者在调查年份时
           的年龄以及受访者结束留守的阶段倒推得到的。 例如,如果 A 在 2018
           年接受访问时的年龄为 30 岁,其留守类别为“仅在学前阶段留守”,则
           结束留守的年数为 24 年;同理,如果 A 在小学阶段结束留守,则结束
           留守的年数为 18 年;如果在初中阶段结束留守,则结束留守的年数为
           15 年;如果 A 没有留守经历,则在本变量没有取值。 换言之,结束留守
           年数和留守年数一样,都是有留守经历群体的内部比较。
               留守阶段       通过对学前、小学和初中阶段单独赋值,生成“学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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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小学留守”“初中留守”三个变量,表示个体在该阶段是否有留守
           经历,其中,“是”编码为 1,“否”编码为 0。
               监护类型! 根据受访者在各教育阶段“主要和谁生活在一起”来确
           定监护类型。 与父母双方生活在一起为“双亲监护”,编码为 1;与父亲
           或母亲一方生活在一起为“单亲监护”,编码为 2,与爷爷/奶奶/外公/外
           婆生活在一起为“祖辈监护”,编码为 3。
               3. 控制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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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变量包括受教育年限 、主观阶层地位(1—10 分值)、自评健
           康(“健康”=1,“不健康”=0)、个人年收入(取对数)、婚姻状况(“在婚”
           =1,“不在婚”=0)、工作经历(“有过”=1,“没有过”=0)、现在户籍类型
           (“非农”=1,“农业”=0)、党员身份(“党员”=1,“群众”=0)、性别(“男”
           =1,“女”=0),以及年龄和年龄的平方。 其中,受教育年限、主观阶层地
           位、个人年收入(取对数)、年龄和年龄的平方为定距/定序 变量,进 行


           3. 假如个体 A 在“学前留守”变量上取值为 1,只表明该个体在学前阶段有留守经历,但
           并不能确定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是否有留守经历。“小学留守”和“初中留守”同理.
           4. 在问卷中采用等级测量法,本文将其转化为受教育年限,转化方法为:“未上过学”=
           3,“小学/私塾”=6,“初中”=9,“职高、技校和中专”=11,“高中”=12,“大专”=15,“本科”
           =16,“硕士及以上”=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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