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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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与腐败治理:基于微观案件数据的实证分析
万件。 1 腐败现象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呈现增长趋势,很容易使公众甚至
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改革是腐败问题的成因, 进而质疑市场化改革的
正当性。 基于微观腐败官员数据的实证检验,本文认为,不彻底的市场
化改革才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性根源, 只有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
向,才能清除权力寻租的土壤,进而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出现。
市场化改革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 目的是利用
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资源的配置( De Melo,et al.,1996;陈宗胜等,1999)。
市场化过程为市场和权力的互动提供了机会,增加了地方官员“以权谋
私”的可能。 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非中国独有,前苏联及东欧
国 家 同 样 存 在 类 似 问 题 ( Tanzi,1995;Sun,1999;Blanchard and Shleifer,
2001;Broadman and Recanatinia,2001)。 就腐败问题的成因来说,很多研
究主要归结于在市场化过程中对官员缺乏监管, 才使他们拥有更大的
自由裁量权和更多的腐败机会 (Meaney,1989;Gong,1994;Oi and Walder,
1999;Sun,2004;Gong,2006;Gong and Shi,2009;Gong and Zhou,2015)。
这些研究为市场化改革中腐败问题的出现提供了详细的描述性证据,
但笔者认为,该议题依然有继续推进的必要,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现有研究大都侧重于认为是市场化改革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但
对市场化深入后腐败问题的动态变化关注不足。 理论应当能够同时解
释腐败问题的发生、变化及消失。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现有文献所
关注的因素大都是由市场化改革所导致, 而非市场化本身的内涵。 第
二,中国从 1978 年至今一直处于经济转型过程。 一些领域的市场化改
革完成得较为彻底或已经完成,但也有一些领域尚未开始或较为慎重。
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市场化作为一个整体来讨论它与腐败问题的关系,
而需要分阶段讨论,并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分析框架。 第三,现有文献相
对缺乏基于微观数据的系统性实证证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共经历了三次主要的全国性市场化改革:价
格“双轨制”改革(1981—1994)、国 有 企 业 改革(1995—2002)和 土 地市
场化改革( 1999 年至今)。 这三次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具
1. 数据来 源 :《最高人 民法院 工作 报 告》,1990 年 3 月 29 日(http://www.npc.gov.cn/wxzl/
gongbao/1990-03/29/content_1479172.htm,2020 年 12 月 13 日获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 报
告》,2018 年 3 月 25 日 (http://www.court.gov.cn/zixun鄄xiangqing -87832.html,2020 年 12 月
13 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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