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社会》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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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6

           可测的削减污染量指标并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而将具体的部署实施、
           激励分配等权力交予下级政府。
              “控制权”理论对于认识政府治理的要素和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首
           先, 不同维度的权力分配及相应的治理模式与大量关于政府运作的田
           野观察和研究发现相吻合,有助于推动经验基础上的实证研究;其次,
           控制权的多维度分解引发了诸多新的研究问题, 有助于扩展政府治理
           理论的逻辑链条;再次,“控制权”理论将政府治理模式的研究巧妙地转
           换为关于政府层级间权力分配的分析, 从而把可观察的治理模式置于
           科层组织内部权威关系的理论框架内。
               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中央政府(委托方)—中间政府(管理方)—
           基层政府(代理方)”三层级委托代理模型对政府治理的“控制权理论”
           进行正式构造,通过引入“任务属性”,明确了“控制权”理论中政府治
           理模式的选择机制和转换条件。 本文从以下方面拓展了“控制权”理论
           及其在政府治理领域的应用。 首先,借鉴多层级委托代理理论,将科层
           组织内部控制权的一般理论正式模型化,澄清其假设前提,准确定义各
           种治理模式,剖析其核心机制;其次,将一般理论应用于中国政府的治
           理过程, 把具体任务的治理模式视为中央政府与中间政府间的多维控
           制权配置合约,通过引入任务属性,从组织成本的视角捕捉不同政府治
           理模式的应用边界和转化规律;最后,根据正式模型提出可验证的经验
           假设,引用文献中的具体案例来印证和阐释模型的实证意义。
                二、“控制权”理论综述


               (一)不同治理模式
               在政府文献中,学者们注意到“高度关联”的治理模式,它 时 常 以
           运动型治理的形式呈现。 冯仕政(2011)对这一现象做了深入系统的分
           析, 指出这是中央政府动员资源以推行重 大 政 策 的一 种 重 要 组 织 形
           式。 随后的大量研究展现了这一治理形式在不同领域、不同时点上的
           广泛应用,比如,计划生育(艾云,2011)、卫生检查(徐岩、范娜娜、陈那
           波,2011)、生态移民(荀丽丽、包智明,2007)等领域。 高度关联型治理
           有一系列鲜明特点,如自上而下的政治压力、高度动员的过程,以及密
           集严格的检查考核。 这些举措在各级政府间建立了密切关联:一方面,
           上级政府有权制定目标,设定激励,并执行严密督查,另一方面,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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