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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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障能削弱传统生育偏好吗?
日,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家庭仍然是养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社会养老
保障制度的推广改变了养老方式,形成了“社会养老、家庭养子”的格
局。 在这种格局下,教育等因素提升了抚养成本,降低了养育孩子的收
益, 进 而 推 动 了 家庭生育率 的下 降 (徐 升艳 、 夏 海 勇 ,2011)。 李 静
(2015)基于 1998—2011 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发现,社会养老保障预期对
出生率具有抑制作用,但受到政策性因素的约束,这一作用的影响 程
度较小。
与本文关系密切的几项研究主要关注社会养老保障对出生人口性
别比的影响,这些研究大多认为,在县级层面,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会降
低性别比,有利于实现性别平衡( Ebenstein and Leung,2010;Zhang,2015;
张川川等,2017)。
从微观层面看,参加社会养老保障对生育意愿具有抑制作用。 张兴
月、张冲(2015)基于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分析了农村居民的意
愿生育数量和意愿生育性别,研究结果显示,社会养老保障对农村居民
的意愿生育数量以及男孩偏好均有一定的削弱作用。 加大社会养老保
障力度可以降低老年人对子女赡养的依赖程度, 进而减少家庭生育子
女的数量。
因此,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看,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
逐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生育率或生育意愿,并纠正男孩偏好。
(三)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替代 vs.互补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 2015》显示,我国超
过 8800 万户家庭有 65 岁及以上的老人,90%以上 的老年 人 在家中养
老。在学术界,关于孩子数量及性别构成(家庭养老模式)对社会养老保
障的影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即互补说和替代说。 互补说认为,农
村“养儿防老”的观念并不会消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
保”)或许只能作为补充,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会形成一种互补关系。谢
广英、李婷(2010)指出,“新农保”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
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共同保障了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 不过,更多的
研究结果支持替代说。 王志刚等人(2013)发现,“养儿防老”和“新农保”
之间具有显著的替代关系。陈华帅、曾毅(2013)在评估“新农保”与家庭
代际支持的关系时发现,“新农保” 在增进农村老人福利水平的同时,
对家庭代际经济支持存在显著的挤出效应。 张川川、陈斌开(2014)利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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