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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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4
(三)斩草未除根:地下经济为何禁而不绝?
烟草 业 的 制 假 走 私 问 题 引 起 了 党 中 央与 国 务 院 的 高 度 关 注 。 在
1998 年 7 月于北京召开的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中, 时任国务院总理
朱 镕 基(2011:75)指出,香烟是当时走私情况最严重的商品类型之一。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全面整顿烟草业经济秩序。 在收缩调整
烟草业生产规模、规范生产秩序与交易市场的同时,相关部门开始对烟
草业地下经济产业链进行集中整治。 从 1993 到 1998 年,全国共取缔不
规范的卷烟市场 126 个,到 2000 年,全国非法卷烟市场已基本被取缔
(年志远、徐迟,2011),规模小、产量低、技术水平落后的地方烟厂也被
“关、停、并、转”。 2004 年底,年产量 10 万箱以下规模的小烟厂基本关
闭(李穗明、朱立,2009:10)。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与公安、海关等执法部
门开展合作,对制售假烟、走私卷烟等活动予以打击,遏制烟草业地下
经济的发展(刘杰,2014:87)。
尽管国家的强力整治净化了烟草业市场秩序,压缩了地下经济的
生存空间,但并未彻底根除这一黑色产业链。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兴起,
烟草业地下经济向网络售卖、物流寄送等环节渗透,地下经济产业链
仍然保持一定规模,“打假打私” 依然是烟草专卖局的重点工作内容(见
表 1)。 近年来,受资本空间调整的影响,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密集型制
造业在越南、孟加拉等国寻找更为廉价的生产 场 所(西 尔 弗,2003:前
言)。 在制造业转移过程中,J 厂钳工“走出国门”,“打黑工”呈现“国际
化”的趋势。
这些落后、 淘汰的烟草设备有相当多一部分倒卖到周边
国家(越南、朝鲜等国)去了,这些地方就需要我们这种具有装
配、修理设备经验的工人,这都是靠之前在地下烟厂干的时候
建立的关系搭的线。 (访谈对象 S55,原 J 厂钳工,访谈时间:
2021 年 2 月 18 日)
烟草业地下经济禁而不绝的原因在于地下经济与垄断经济之间相
克相生的关系特点, 这一关系的形成又与市场竞争体制和行政垄断体
制并存的经济社会结构有关。 烟草业作为国家垄断行业,其产品的生产
与销售均由国家通过行政计划指令管控。 在转型时期,市场竞争体制的
引入使烟草业形成了价格双轨制,导致了部分国有烟厂违规生产,也为
烟草产品及生产设备的体制外交易提供了空间,地下经济由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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