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1 - 《社会》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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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3
务作为现代福利体制下“去家庭化”政策的表率,对欧洲家庭的生育决
策,尤其是已育一孩的再生育选择具有显著且积极的影响。 相较于现金
补贴、延长产假和育儿假等直接或间接强化家庭照顾子女责任的“家庭
化”政策,托幼服务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有赖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等
多元主体的介入,赋予家庭更多育儿选择,弱化了家庭的照料责任,减
轻了母亲的养育负 担( Garfinkel,et al.,2006),因 而 产 生了 更 为积 极 的
生育效应。 然而,托幼服务促进生育的政策效应具有复杂性,不仅对是
否生育以及生育不同孩次具有差异化影 响 , 而 且 与 家长 的受 教 育水
平、收入状况等个人特征密切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与带薪假尤其是母
亲的带薪假形成政策合力。 因此,从可行能力( capability approach)的视
角来看,托幼服 务超 越 了 其 内 含 的商 品化( commodification)预 设 ,父 母
是否能够有效利用托幼服务有赖于政策设计的可及性、可得性、可负
担 性 、 质 量 和 灵 活 性 (accessibility,availability,affordability,quality and
flexibility), 在 政 策 设 计 上 应 为 多 种 潜 在 需 求 开 辟 空 间 (Yerkes and
Javornik,2019)。
第二,托幼服务对欧洲家庭生育行为的影响机制在于“去商品化”
的替代效应,现金补贴的收入效应并没有显著作用。 有研究指出,财政
支持水平较低和政策目标偏差可能是家庭政策的生育效应不显著的主
要原因( Chen,et al.,2020)。 埃斯平—安德森(2010)在《福利资本主义
的三个世界》中强调了福利政策的“去商品化”特质以实现社会保障意
义。 理解托幼福利对生育选择的效应需要回到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利益
上来,一项公共政策的有效运行首先应当化解张力、平衡冲突。 与生育
相关的家庭政策一方面应满足国家对劳动力 供 给 和 人 口 再生产 的需
求,另一方面也要避免个体(尤其是女性)和家庭因照料子女陷入困境。
作为照料子女的国家干预政策, 托幼服务使家庭对市场的依赖减少以
兼顾工作和育儿,其“去商品化”的替代效应远大于现金补贴可能产生
的收入效应( Immervoll and Richardson,2011)。
第三,不同群体受家庭政策的影响程度存在明显差异,托幼服务对
年龄较小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影响更大。 一方面是因为现金补贴这种收
入再分配政策在工业化时期具有较好的保障作用(房莉杰,2019),但是
后工业社会中现金补贴手段逐渐失灵。 另一方面是托幼服务的政策不
可避免地存在马太效应。 有研究指出,几乎所有欧洲国家的托幼政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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