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社会》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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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村经济》:中国的农政问题与农政转型

                展,农民对货币的需求愈发迫切,常常为了谋生而不得不忽视农业小生
                产的经营。 即使他们耕种小块土地,也只是为了维持作为雇佣劳动力的
                谋生手段,而不是获得地租和利润。 这些农民小生产者其实是无产者性
                质的,是以劳动力出售者的性质出现在商品市场上的。 他们的小块私有
                地产只有在商品生产范围之外和为家庭经济生产的领域内才有意义。
                他们靠工资生存,因此实际上他们已经经过了简单商品生产的阶段,进
                入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阶段 (考茨基,1955:200-203、212、347-348;
                Kautsky,1988:168-170、179、300-301)。
                    这些小农生产者以劳动力出卖者的性质在商品市场上和工业无产
                阶级有一致的利害关系:他们都无法避免资本主义农业企业家的剥削。
                因此,小农生产者的加入意味着无产阶级大家庭人数的增加,大量农业
                小生产者的存在也不能掩盖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现实。 虽然小农生产
                者并没有被大生产完全吞并,但无论是大生产还是小生产,它们都经历
                了工业发展的洗礼, 这使得小土地所有者与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绑定
                在了一起,利益趋于一致。 对于农民的无产阶级化,考茨基( 1955:212、
                232、382-383)(Kautsky,1988:179、197、330-331)认为,虽然这一过程会
                经历阵痛,但不能通过国家的政策干预去支持手工业者和小农的存续,
                因为小生产者的无产阶级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先决条件。 在资本
                主义发展过程中,无产阶级没有必要去促进这一进程,同时也一定不能
                阻碍这一进程, 可以尽可能减轻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受影响群体所
                遭受的伤害和痛苦程度,但不能影响经济发展本身。
                    对于农民合作, 考茨基 ( 1955:145、150、159)(Kautsky,1988:121、
                125、132)认为,小农生活和孤立的劳动条件限制了他们的眼界,他们更
                没有参与合作社管理的闲暇时间。 其实,建立合作社对大土地所有者而
                言更有好处,它不但不会消减大生产对于小生产的优越性,反而加强了
                大生产的优越性。 因此,期待农民在小生产的情况下转向合作生产是荒
                谬的,农民想要借助合作社,以利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大农业生产的
                优点来巩固其土地私有权是不可能的。 农民一旦懂得只有在农业生产
                合作的帮助之下才能生存,他们也就会认识到,只有在无产阶级掌握权
                力并能够根据自己的利益组织社会关系的地方才能达到这样的生产合
                作形式。
                    第四,农村。 考茨基(1955:249-252)(Kautsky,1988:212-214)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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