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社会》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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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变又知常:观念是如何转型的?
婚后育传统这三者间的关系。 虽然传宗接代与先婚后育都是乡土社会
中极具规范性的观念,但在外界的压力下,村民选择暂时突破先婚后育
的传统, 以求“承前启后, 生个传宗接代的后继者”(费孝通,2009c:
225)。 我们能够发现,村庄之中存在一种同心圆式的观念结构,其内在
地由多种观念组合而成,并在价值上呈现高低序列之分。 处于最中心的
是传宗接代这一核心观念, 而外围不断扩散的圆圈则是先婚后育这类
辅助观念。 辅助观念既支撑着核心观念所负载的价值,也有自己的运行
空间。 当常态被打破,处于核心位置的传宗接代受到威胁时,乡民选择
调动外围的辅助观念进行抵御,即通过“牺牲”部分先婚后育伦理来保
全传宗接代这一更为重要的价值。
但在这一调整过程中, 虽然最核心的传宗接代观念避免了直接受
到冲击,但本质上一体的“核心—辅助”观念一旦分割,即先婚后育观念
受到损害,核心观念依旧难以保全,这也就体现在后续出现的因“见证”
缺失而导致的道德非议和处于相互候选状态而无序的婚姻家庭中。 不
过, 当部分家庭试图返回先婚后育的轨道时, 又陷入了另一重结构困
境: 因日渐攀升且走向豪华化的婚礼致使人们短时间内无法支付这笔
费用。 于是,乡民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即通过扩大化和“类婚礼”式的订
婚,重新赋予婚姻以村庄和社会层面上的“承认”,由此将原本受损的辅
助观念变形重组,搭建起新的外围,整体的观念结构重新走向稳定化。
可以发现,在这两次观念结构的变动中,行动主体既没有在国家权力的
渗入下丢掉传统观念,也没有在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中束手束脚,而是
根据情势的变化适时地作出反思与调整。
从形式上看, 先育后婚在行动层面的普遍化和观念层面的正常化
似乎意味着传统婚育观念的解体,个人主义成为村庄的主流。 而从实质
内容看,虽然婚礼依然被置于生育之后,但与 1980 年先育后婚刚刚出
现时相比,2010 年之后的婚育结构伴随着扩大化的订婚已经逐渐完成
对意义之网的修补, 村庄内部以及更广阔生活世界的参与赋予婚姻和
生育以见证与承认,并进一步对新家庭给予规范。 就实践的主体而言,
先育后婚的萌发虽然是由家庭中力求实现“传宗接代”的老人推动,但
在计划生育政策走向松动的后期, 年轻人自身对于重返先婚后育的意
愿也在不断提升, 他们希望婚姻关系真正落地以避免道德非议和无序
的婚育状态。 正因为如此,可以说,村庄中既未出现以自我为中心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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