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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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警察国家与领袖民主制:西欧现代国家构建的三条线索
伴随着拿破仑一世对革命的终结, 领袖民主制及其所具有的卡里
斯玛力量,逐渐在现代国家中确立起其“理性化”的形式(Weber,2009b:
14
102-103)。 !这就是上文提到的第四类例子,即现代英国首相、美国总
统和法国总统等民选领袖。 这里要指出一点,内阁制或总统制的一个特
征在于,隔一段时间,借助内阁或总统的变更,整个官僚体制的部长或
其他高级行政长官会被撤换掉。 这无疑会影响政策的连贯性、为行政运
作带来各种不确定性,因而“限定了现代社会的行政体系所能达到的理
性化程度”(韦伯,2010b:309、401)。 但是,这是制衡大多数时候将人民
排除在外的议会制或官僚制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一方面,“议会对公共
职务不间断的僭越( tyranny)是通过也只有通过一位议会领袖的任命才
得以避免”(白芝浩,2010:210)。议会领袖作为多数党的领袖,能够站在
行政机构一边, 在议会中抵御反对派针对某一政府部门的政策随意发
起的攻击。 另一方面,首相连同整个内阁的变更,能够遏制内阁滥用专
权, 又能够防止整个官僚系统固化为一个趋于自我繁殖和自我封闭的
官职俸禄群体(白芝浩,2010:29-30、217)。 总之,正如韦伯曾多次强调
的,这种民选领袖本身正是为民主制量身定做的,缺少它,现代国家就
无法正常运转。
五、余论:现代市民阶层的精神
至此, 我们大致了解了现代国家构建中的这三条线索是如何在历
史中展开的,又是如何并存于现代国家的日常经营中的。 撇开诸多有待
进一步补充和了解的细节不谈,我们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没有回答:在
古代和中世纪城市中只是作为“非正当性支配”的民主制,何以在现代
世界中变成了一种正当性支配,恐怕还是唯一的正当性支配? 市民阶层
又何以能够突破其自中世纪城市以来就带有的行会垄断和排外特征、
突破其“政治尾随者”的角色,成为现代民主制的担纲者?
在上述引文中, 韦伯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思考的线索———代
替家产制下实质公道的那种规范,也就是他在“法律社会学”中提到的
现代“ 自然法”(韦伯,2005a:131)。
14. 韦伯认为,只有基于市民阶层才能确立起领袖民主制的理性化形式,而大量无产者所支
持的“社会专政”和雅典式的领袖民主制都具有非理性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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