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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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0·6
迁小组被指挥部或其他小组问起某户的基本情况时,如介绍说“这户要
推举公证”,一个立刻会被问话人领会的认知就是,该小组势必要“挨”
过该户成员之间以及小组与该户各种成员间的协商———对小组来说,
要“拿下”这样的家庭,势必花费巨大功夫。
朱晓阳( 2019)认为,产权的新旧两种法律语言在上述不动产交易
过程中得到完美对接。 就本文来说,这种对接呈现在基层谈判过程中的
具体方式就是以家庭政治为具体内容的伦理化,上述“推举公证”实践
则是该伦理化过程所凭借的路径。
陈映芳( 2008)认为,总体上而言,征迁没有给居住者太多的语言和
权力空间,甚至被动迁者也不得不学习使用霸权话语来争取权利。 但我
们在曾家案例中看到的情形却是, 小组人员无法仅凭霸权话语就完成
谈判。 他们不仅为了让对方得以理解某些政策而转换语言, 甚至需要
“真正转换语言”,即将每一处政策细节都“换算”为家庭政治。 基层动
迁者的确总是试图以代理人的身份将征迁中的家庭问题化约为某种简
单的逻辑结构, 但我们也总是发现这种意图将不断遭到诸如其自身的
“内嵌”“栖身”“度日”性(林叶,2018)———这意味着其谈判对象的家庭矛
盾有可能转化为例如不断对其进行当面骚扰等身体性事实, 我们可在
此处再次回想曾褀华的“醉醺醺”———和推举公证带来的协商机会的制
约。 换言之,在类似推举公证这样的“对接”机会中,征迁的官方话语并
未在基层谈判的情境下彻底消解被动迁者的苦难。 这对那些寻求解决
城市化中这类家庭危机之道的人来说或许是一种启示, 他们需要在制
度内部继续拓凿类似的蕴含着“对接”可能的新缝隙。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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