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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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穿”的家庭:住居史、再分家与边界之争
上述对过去住居史变动正当性的“证明”还进一步延伸到对未来分
家计划的维护和强化上。 在房改房时期,如前文所述,和母亲同住的曾
褀华出全资购下房子并一直在此居住; 曾褀英起初为维护曾褀成而不
同意在房产证上单独写曾褀华的名字,但随着曾褀成无妻无子而终,对
金兰、曾 褀英和曾 褀华而言,这一份家产的分配方向得到调整,并变得
比此前更为确定,即在金兰去世后房子的所有权将全部留给曾褀华。 不
仅如此,在新的分配方向不断被落实的过程中,602 室也越来越成为独
属于曾褀华自己小家庭的待分配家产。 曾褀英在征迁之初已经表达了
对这一方向的支持,明确表示将自己的份额赠与曾褀华。 动迁小组也出
于下文提及的复杂考虑选择维护这一方向。
陶淑:那拆迁办给我们讲,“他住到里面,你把他弄的,钱
都不够,买房都不够,他一个儿子还没结婚呢”。 30
这是支持曾褀华的小组组员对曾褀有一支的当面指责, 这个指责
在他们每一次会面争吵时反复出现。 小组的这种讲法包含一种有实际
意义的、从曾褀华角度出发的设想,即作为这个征迁项目里经济状况最
差的一户人家, 该房征迁后的得利可能是曾褀华今后为其妻儿争取更
好生活的唯一机会。 一旦总利少去 1/3,他只能勉强置换一个面积相当
但区位更差的房子。 而如果曾褀华看不到足够的利益或居住条件改善
的可能,他就不会搬出房子、交出钥匙,小组也就无法完成对这一户的
动迁任务。 这正是小组所担心的,也是小组除一定的同情外对曾褀华一
方有所倾斜的原因。
已故产权人的某位继承人将被动迁的房子视为自己所在小家庭再
生产的特权,是北滩区征迁中普遍出现并值得审视的现象。 在接触征迁
现场的最初几个月, 我每每听到被动迁者大声而生气地说:“给我这么
小的安置房,我儿子怎么结婚啊?”之类的话时,首先会感到这是一句虚
话,因为当时我认为,对他们来说最关切的应该是补偿款与安置房能否
使其目前的生计生活平缓过渡, 至于未来子女结婚则是遥远而缺乏确
定性的预期。 但我逐渐发现,小组人员的确在严肃对待一些被动迁家庭
的这类诉求,而一些被动迁者在谈论这些问题时也的确十分焦虑。 确切
30. 陶淑对这个指责是将信将疑的,因为动迁小组并未将曾褀华货币化置换安置房的细账告
诉她。 但她也并不认为这个指责只是一种说辞,她相信分割补偿款会对曾褀华未来的安家产
生影响,她的疑惑主要在于拿捏不准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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