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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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0·6

                我跟她讲了以后她马上就反应出来,是拆迁。 这时候老头也反
                应过来了,他说:“啊? 她也没跟我讲说这个房子过户、拆迁、拆
                ……她一直都没有跟我讲。 啊? 房子过户啊,这、这……”
               根据这段回顾,曾褀有在曾 褀英到访的第二天即从村里赶到城里,
           在儿子家借住并打算翌日参与公证。 面对陶淑的追问,父子俩无法清楚
           地解释公证的原因,而在从事房产中介业的曾菊的猜测下,曾 褀有一支
           开始意识到公证之事可能与征迁有关。 在陶淑对这段经过的讲述中,曾
           褀有、曾伟父子解释公证原因时的“含含糊糊”是出于不知情(如“不晓
           得是这个房子”,“搞不清楚”),而在反应过来可能存在征迁问题后,他
           们的意向有所改变。 承继前文,这种讲法继续将父子俩最初对公证一事
           的顺从视为一种在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所做的决定, 也即并不认为父
           子俩确定无疑、心甘情愿地支持“房子给小叔叔”这一分家安排。而父子
           俩与陶淑、 曾菊对征迁问题的相似反应似乎进一步证明他们的确与讲
           述者陶淑立场一致。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一种不同讲法的存在可能。 而且这一次,这种
           不同的讲法内在于陶淑的讲法之中,即曾 褀 有父子的“含含糊糊”也可
           以被理解为仅是对陶淑的追问的一种应付,而他们在曾菊、陶淑提醒下
           反应过来的,也并不是“不应将房子给小叔叔”,而是不应在面临征迁的
           特殊情由下匆促地公证过户。 换言之,曾褀有父子所反对的不是公证过
           户本身, 而是他们不能参与征迁可能带来的不同于日常状态下过户的
           额外利益,这与陶淑的立场并不相同。 从陶淑的讲法中可以看到,她在
           听说公证过户一事时就已用“感到奇怪”并进而追问的方式表达了不支
           持。 联系上文提及的两种家庭政治框架,我们可以认为,曾 褀有父子所
           认同和推动的其实是与这两者皆不相同的第三种家庭政治框架, 只是
           这个框架在陶淑的讲法中被淡化(尽管没有被抹去),从而被故意地忽
           略了。
               3. 公证过户的搁置与置气局面:异财分居和两种尊卑原则
                    第二天,我们家小姑子就跟她(在电话里)讲:“不好意思,
                孃 孃,因为我们家人还要坐在这块商量,要问一下这个情况,
                你要跟我们说明一下情况,我们才能去签这个字,对不对? ”孃
                孃就生气了。 呃,她自己也领悟到了,她就讲:“你们为什么不
                来啊,什么东西啊? ”都用那种指责的口气跟我们说话,就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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