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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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0·6
在他过世后也未变更。 前文已述,曾褀有在此只住到 1962 年,分居之后
就再也没有住回这里。 因此,1982 年曾忠过世后,在其中居住的就只有
金兰和她亲生的三个儿女。 1983 年,女儿曾褀英出嫁搬出后,在其中居
住的只剩下金兰和两个儿子曾褀成、曾褀华。
1987 年,小木楼经历了实物拆迁,金兰、曾 褀成和曾 褀华在次年得
到原地安置,搬进如今正在动迁的南师庵 5 号 602 室。 和小木楼的产权
性质一样,新的 602 室也是公房,但由于实物安置政策规定安置房的首
任承租人不能是已故者,根据当时的公房过户政策,承租人的名字被公
房所有者轮船公司从“曾忠”变更为其妻“金兰”。 用小组人员的话说,
这个房子从此便“套在了金兰头上”。
与此同时,依照当时下 江 市 的 实 物 安 置政 策 ,安 置 房 面 积 不 按 原
房面积而是按原房中“常住人口”的情况来确定。 曾家之所以能 分到
所 属 居 民 楼 内 面 积 最 大 的 602 室 ,正 是 因 为 曾 家 有 金 兰 、 曾 褀 成 、 曾
褀 华这三名“常住人口”。 尔后,次子曾 褀 成于 1990 年搬出 602 室,出
外 做 生 意 。 1991 年 ,曾 褀 华 在 602 室 娶 妻 生 子 ,三 口 人 与 金 兰 同 住 。
1992 年,“房 改 房 ”的 政 策 机 遇 到 来 ,曾 褀 华 主 张 买 下 602 室 ,变 公 房
为私房。 在得到金兰的同意后,由曾 褀 华出资买下了房子。 曾 褀 成的
搬出,曾 褀 华小家庭的建立以及携小家庭其他成员与金兰的同住,这
些 事 实共 同 使 602 室 的 居住权 越 来 越 向 曾 褀 华倾 斜 , 而 他 在“房 改
房”机遇中得到母亲认可后独立出资的举动,则进一步将这种倾斜 落
实并延伸至未来。 在此意义上,“ 602 室主要由曾 褀 华居住”逐渐成为
曾家人一种现实的且又有未来预期的分家安排。
但这种分家安排并不彻底。 出资后,曾褀华在办理房产证时提出自
己做独立产权人,但这个提议遭到姐姐曾褀英的阻拦。 最终,房产证上
的名字仍是金兰,即延续了“房改房”前的承租人情况。曾褀英当时提出
该意见的理由是曾褀成还在外且尚未成家, 因此 602 室不能由曾 褀华
所独有。 我们可以看到,自此时起,602 室从一块“不言自明”的、由所有
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更加明确地成为未来分家的对象。 曾褀英并不反
22
对已经逐渐落实的“602 室主要由曾褀华居住”的分家安排, 而是反对
22. 曾褀英早在这时即明确提出放弃自己对 602 室的继承份额, 让渡给两个弟弟。 这与她在
征迁纠纷中的提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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