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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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穿”的家庭:住居史、再分家与边界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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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动迁小组和曾褀华的讲法中, 曾褀有与曾家“根本没有关系”,
是一个“外人”,只是由于继承法的规定而不得不让其参与公证。曾褀英
的行为虽有隐瞒的性质, 却是出于防止曾褀有一支在得知征迁情由后
横生枝节,从而影响以曾褀华为核心的征迁谈判的考虑。 也因此,曾褀
英的隐瞒行为不仅谈不上“不道德”,而且正符合家庭内的公正。这种公
正建立在曾褀英、曾褀华等家庭成员所认同/推动的家庭政治框架下, 26
在这个框架下,曾褀有并不具有被其他成员共认的正当性。 我们已经可
以对比地看到,这与陶淑讲法背后的框架并不相同。
2. 态度转折与被忽略的第三种家庭政治框架:多义的“含含糊糊”
接下来, 我们会在对陶淑讲法的进一步分析中发现一个不断被她
忽略的事实:“ 房子给小叔叔” 这个决定自始至终都是得到曾褀有认可
的。 在后文中我们也将知道,这个决定本来就已在曾褀有对分家安排的
预期中。 但是,陶淑却将他此刻对这一决定的顺从解释为一方面“年龄
大了”,“搞不清楚”,“耳朵也不好”, 另一方面他因对曾 褀英的到来感
到激动而“她说怎么弄(就)怎么弄”。 换言之,陶淑将这种顺从视为缺
乏判断、暂不知情和临时情绪下促发的妥协的结果。
我说:“你爸来,这么晚跑来干么事啊? ”他说:“我孃 孃讲,
明天,嗯,喊我爸去签个字。 ”我就觉得很奇怪,我说:“签什么
字呢? ”他说:“就是说,嗯……”反正含含糊糊的,就讲“明天到
档案馆调个档案,然后到公证处去下子”。 我问我老公公:“你
签什么东西呢?”他说:“我、我也搞不清楚。”我就觉得很奇怪,
后来(伟子)冒了一句,说把这个房子给小叔叔。
当天晚上我就告诉我小姑子(指曾菊)。 因为她是姊妹,姊
妹之间不能隐瞒。 房产上的事, 他妹妹也是老头儿继承人之
一,你不告诉她,一个万一,我家小姑子怪我,说我知情不告。
25. 由下文可知,在这一问题上,动迁小组的讲法即是曾褀英的讲法。 通过曾褀华和曾褀有一
支对庭审中曾褀英证词的回顾亦可证实二者讲法的一致性。
26. 这里的“家庭政治框架”指人们在所划定的特定家庭边界基础上认为的“好的”或“理想
的”共同生活格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家庭政治框架是由持续的一系列行动所塑造的方向或
结果,而不是一个固化的理想型,例如这里所说的曾褀英、曾褀华的家庭政治框架就是他们行
动的一种方向或结果,这些行动既包括这里提到的他们对“这一次见面”诸细节的道德裁断、
在动迁小组和庭审法官面前对曾褀有身份的否认,也包括他们对这种框架的“认同”本身,即
“认同某种框架”已经是一种行动。 因此,这里使用“认同/推动”一词,而不单是“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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