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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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 、 商品化与社会平等 : 清代广西土司社会的 “ 文明化 ”
广西土州县惟太平土州定有学额四名 , 此外本就流官州
县附考 , 因退佃土田之户有准土司送考一语 , 遂致藉端勒索抑
阻诸弊丛生 , 应即厘订章程以除积弊 , 拟请嗣后各属土民 , 除
身充贱役之番役隶置各户 , 及承耕土司役田供役之户 , 不准应
试外 , 其余无论何户均准赴承审之汉州 、 县及径归管辖之知
府 , 报名考试 , 照苗章应试用汉廪生一名 、 苗生一名 , 不论廪 、
增 、 附生 , 公同联名保结之例 , 用认识土生一名 , 会同汉廪生联
名结保 , 以查混冒 。 如此办理 , 将见土属人皆涵濡圣化 , 胥成
文物之邦 。 再 , 土属地方有祖父先人已读书应试而子孙未能
相继 , 隔数十年复有后裔出而应试者 , 率指为冷籍 , 土官廪保
皆向需索阻扰 , 尤为恶习 , 应并严禁以广登进 。 37
相较于 1822 年的章程 , 该章程在两方面有重要革新 : 一是除了耕
种 “ 役田 ” 从事各种 “ 贱役 ” 的土民外 , 其他土民 ( 包括承耕 “ 官田 ” 的土
民 ) 均获得了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 二是取消了土民报考由土官送考这
一环节 , 改由当地 “ 土生 ” 与汉族士绅联名作保 。 土官无法再对考生身
份进行审核与限制 。 至此 , 除了所谓的 “ 役民 ”, 土司地区的一般土民获
得了与内地 “ 民 ” 同等的参加科举的权利 。
在整个清王朝推行科举考试的过程中 ,“ 役民 ” 是自始至终被排斥
在外的一个社会群体 。 清政府关于科举考试有一个普遍规定 , 在内地 ,
受到科举排斥是所谓 “ 娼 、 优 、 皂 、 隶 ” 家户以及 “ 蛋户 ” 一类的 “ 贱民 ”, 这
两类人群因其从事的职业或身份上的 “ 贱 ” 而被剥夺了参加科举考试的
资格 。 在清朝官员看来 , 土司地区的 “ 役民 ” 为土官服各种劳役 , 与上述
“ 皂 、 隶 ” 家户类同 , 直到清朝取消科举制度 , 这一群体在名义上仍未获
得受教育及参加科举的权利 。
综上 , 清代广西土司地区科举制度推行的进程如表 2 所示 。 可以
看到 , 科举制度在广西土司地区推行的过程中存在三方主体的角力 : 清
政府主导并逐步推进 、 土官竭力阻挠又不得不逐步退却 、 土司地区社会
成员积极争取与抗争 。 在这一过程中 , 相对于历代王朝 , 清政府在推广
“ 教化 ” 方面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 。 这显然与清朝统治者的出身相关 ,
相对于华夏内地的异族身份使清政府在治边思想上与前代大有不同 。
37. ( 清 ) 朱寿朋 :《 东华续 录( 光绪朝 )》 光绪一百二 , 清宣统元年上海集成图书公司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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