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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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不用再承担夫役的话 , 对土官很不公平 ,“ 所给之田 , 竟为白享 ”。 若
土民将所承耕土地退还给土官 , 则这类问题不再存在 ,“ 仍令土官即准
入籍送考 , 不得借端勒 ”。 22
事实上 , 这一规章的颁布还有另一背景 , 即土司地区土目及其家族
成员已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 在康熙四十年 ( 1701
年 ), 彭鹏就倡议 “ 凡土官土目弟男子侄能应土童试 , 令其先送附近各儒
学读书 ”, 而且特别提到 ,“ 其土目子弟有志诵读 , 土官禁遏与试 , 将土官
严加处分 ”。 23 不过 , 彭鹏的提议似乎并没有得到实施 , 直到乾隆二十五
年 ( 1760 年 ), 东兰土州的土目子弟仍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 , 该地区芝
山哨运里村 ( 今广西凤山县 ) 的土目罗斌远赴柳州府拦路控诉 , 被学官
破例允许参加考试后才得中郡武生 , 这也成为该土司土目参加科举并
考中的先例 。 24 在东兰土州 , 罗斌成为土目中突破土官封锁的第一人 ,
“ 自此始准土司 、 目家应考 ”。 乾隆三十八年 ( 1773 年 ), 东兰的几个土
目家族 ( 黄 、 龙 、 罗 、 陈等姓 ) 在每家捐银 20 两后 , 均获得赴本地庆远府
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 25 道光十五年 ( 1835 年 ), 广西学政池生春的一
份奏折也提到 , 在土民获得科举资格以前 , 广西土司地区 “ 旧目名下子
孙 ” 也获得了参加科举的资格 。“ 查土司中有祖籍山东 、 江苏 、 浙江等
省 , 向来均以随土司之祖父来粤省 , 名为旧目 , 其名下子孙方准应考 , 而
旧目之姻亲 , 名为新目 , 囗须旧目保留 , 方准应考 。” 26 这则材料似乎暗
示了土目之所以能从土官处争取到科举考试的资格 , 是因为坚持强调
自己的先辈来自中原 , 应享有与中原平民同等的科举资格 。
因此 , 在外来客民 、 本地土目子弟均已获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之
后 , 上述规章在很大程度上是清政府因应一般土民的要求而提出来的 。
由此可见 , 清政府推出这一规章 , 一方面是顺应土司地区社会成员日渐
增长的科举考试需求 , 另一方面并不希望因此影响该地区的稳定 , 同时
维护土官对当地社会既有的统治 。
22. ( 清 ) 李侍尧 :《 议奏广西土司地方外籍民人如何编籍事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档案号 :
030285042 。
23. ( 清 ) 彭鹏 :《 题禁南太两郡土童冒籍疏 》,《 彭氏遗著 · 西粤疏抄 》, 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
刊 79 , 第 575 页 。
24. ( 民国 ) 黄光国 :《 凤山县志 》( 点校本 ), 凤山县档案馆 , 1982 年 , 第 196 页 。
25. ( 民国 ) 黄光国 :《 凤山县志 》( 点校本 ), 凤山县档案馆 , 1982 年 , 第 196 页 。
26. ( 清 ) 池生春 :《 奏请酌改土童考试章程事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档案号 : 033665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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