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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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 、 商品化与社会平等 : 清代广西土司社会的 “ 文明化 ”
也就是说 , 直到康熙中期 , 广西的一些土府 ( 思明府 、 泗城府 ) 虽然
名义上设立了府学 , 但当地考生寥寥无几 ; 而在土流并存的一些州府
( 南宁府 、 太平府 ), 所谓的当地考生 ( 土童 ) 也多是 “ 冒牌 ”, 一些来自汉
人地区的师爷 、 教师利用与土官的关系 , 使其子弟冒充土童进学参考 ,
其中一些人还获得了功名 。 显然 , 虽有清政府的鼓励与动员 , 清朝前期
土司地区参与科举的积极性并不高 , 除了一些土官子弟 , 就是一些来当
地经商或者从事汉文书写教学的客民及其子弟 。
上述现象的原因显然是土官对其地方社会的控制 。 这一时期的土
官除了容许近亲子弟接受汉文化教育和参加科举考试外 , 对包括土目
及其子弟在内的其他社会成员都采取禁止读书的态度 。 由于土司地区
的社会成员参加科举考试需要土官提供 “ 印结 ”, 只要土官不提供 “ 印
结 ”, 土民即便已具备很好的汉文化水平 , 依然不能参加其所在地的科
举考试 。 因此 , 彭鹏认为 , 要解决这一时期的 “ 冒籍 ” 问题 , 应将当地 “ 土
官 、 土目弟男子侄能应童子试 , 令其先送附近各儒学读书 , 验其乡音 , 果
非他籍人报名 , 本府乃准试 , 如未经报名读书验音者 , 即有土官印结 , 概
不许收 ”, 同时特别提出 ,“ 其土目子弟有志诵读 , 土官禁遏与试 , 将土官
严加处分 ”。 11
这一时期 , 土官宁可将朝廷给予的科举机会转给外来的客民 , 也不
愿意将其让渡给包括土目在内的土司社会内部成员 , 导致此后一段时
间广西土司地区的 “ 冒籍 ” 问题愈演愈烈 。 雍正六年 ( 1728 年 ), 广西学
政卫昌绩为此上奏 , 称 “ 广西之冒籍甲于天下 ”。 依据当时的记载 ,“ 冒
籍 ” 考生主要集中在广西西部庆远 、 太平 、 泗城 、 镇安四府 , 分为两种 : 一
种被称为 “ 飞来生 ”, 来自于湖广 、 江西 、 广东等地 ; 一种被称为 “ 拨学
生 ”, 来自于本省东部的桂林等府 。 前者完全是 “ 冒籍 ”, 是通过贿赂土
官取得考试资格的 “ 外籍 ” 考生 , 后者则是将土司地区未录取名额调剂
给广西东部桂林等教育发达地区的考生 。 无论哪一种 , 均是外地区考
生挤占了土司地区的科举资源 。 卫昌绩因此提请将广西西部四府中的
所有 “ 飞来生 ” 尽行革除 , 而将所有 “ 拨学生 ” 拨归原籍 。 12
11. ( 清 ) 彭鹏 :《 题禁南太两郡土童冒籍疏 》, 载 《 彭氏遗著 · 西粤疏抄 》, 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
丛刊 79 , 第 575 页 。
12. ( 清 ) 金 鵵:《 题为入籍即清冒籍之源 , 边隅可致人文之盛再疏 》,“ 中央研究院 ” 历史语言研
究所藏明清史料 01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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