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社会》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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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5

   是一个不文明的社会。社会学上的“理想型”意义就在于,研究者应该
   看到社会构念与社会现实自身拥有的张力,故从思想性向下来判断现
   实社会是不合理的。反之,因为现实存在而否定其社会的文化的正统
   性更没有道理。更为合理的表述是,因为有道,才可以分辨无道;因为
   有君子,才可以定义小人;因为讲文明,才可以衡量不文明。当然,我们
   也因为儒家倡导的仁与孝,才会讨论现实中的不仁与不孝。还有一点
   需要强调的是,孝道自身有一个演化过程,而非自始至终比较单一地体
   现复杂的中华文明体系,比如,孝从其宗教性转化为道德性经历了从殷
   周王朝到春秋战国的历史变迁。而孔子恰逢君不君、臣不臣和父不父、
   子不子的时代,儒家以仁、礼、孝来拯救世道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构想,这
   一构想作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一家与其他思想流派,诸如道家、法家、
   墨家等,均有严重分歧,并在某种意义上受到攻讦。我们不能止步于以
   为,由于孔孟阐述了孝,孝道的至高无上地位就被自然而然地确定了,
   而恰恰由此看到了统治者的偏好及其作用。的确,在《二十四孝》中,较
   大比例的故事发生于汉朝,说明孝文化的地位是变化中的。本文之所
   以要从社会学角度切入,就是希望能从经验世界出发,考察孝所运行的
   实际效果,并在一定层面上校验思想层面争论的正误。同样的情形也
   发生在儒家内部,比如,孟子与荀子的思想就有较大的差异。如果回到
   思想界的讨论,仅分辨其差异在哪里已经足够,但如果以社会学的观点
   来重新认识其差异,我们或许会认为,像孟子那样试图将孝回溯到人性
   本善会有一些现实难题,至少不是社会学的方式,而荀子的论证则非常
   接近社会学,因为他是面对时代所呈现的社会事实给出的思考。难怪
   受到新学洗礼的谭嗣同在《仁学》一书中得到的结论是:“两千年来之
   政,秦政也”,“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所谓秦政,说明法家也很重要。
   所谓荀学,说明真正发挥作用的思想未必是孔孟。
       具体而言,首先,与儒家具有同等思想地位的道家,比如,老子对孝
   的判断是“六亲不和有孝慈”(《老子》),这点作为对孝之倡导的反驳是
   符合时代背景的。庄子则认为,“利泽施与万世,天下莫知也,岂直太息
   而言仁孝哉!”(《庄子·天运篇》)。墨子认为,“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
   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墨子·法议》)。此含义是仁要
   寻求普遍性,通过其差等性无法达至普遍性。而且他以现实生活为例,
   也证明百姓的善良与否也是随光景而变化的(《墨子·七患》)。而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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