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社会》2019年第4期
P. 47

社会· 2019 · 4

   镇的岭美、岭南、岭东、联盟、蓬溪、蓬新、联中、鹤前、美滨九个村以及相
   邻的金谷镇汤内村、金东村(参见图 1 )。之所以将汤内村和金东村纳
   入巡境范围,是因为明清时它们和蓬莱镇同属崇善里,民国时同属蓬莱
   乡的美滨保。三庵堂地界内居住着张、林、李、柯、蔡、苏等十七个宗族,
   每个宗族以及宗族内各个房支都建有自己的祖厝。 2 例如,张氏族人聚
   居于岭美、岭南和岭东三个行政村,在岭美村张氏开基祖所在地建有文
   斗祖宇,它是受到三个村子所有张氏族人祭拜的总祠。张氏共分六房,
   各房在各自居住范围内又建有该房的祖宇,所辖的空间范围相对小一
   些。狭义上,三庵堂具体指顶庵堂的公庙慈济堂,主祀保生大帝;中庵
   堂的公庙宝光堂,主祀观音菩萨;尾庵堂的公庙江长庙,主祀保生大帝。
   三座公庙都由所在片区内的各家各户合力捐建和维持,也是商议和处
   理片区内公共事务的场所。此外,三庵堂的地界上还有许多祀奉其他
   神灵的小宫庙。由此,在当地形成了清水岩、三个庵堂(慈济堂、宝光
   堂、江长庙)、其他小宫庙三个覆盖范围不同的层级,构成从山上到山
   下、从区域神灵到地方角落神的神灵体系(参见表 1 、表 2 )。















          图 1 :清水岩和蓬莱平原村落示意图(蓬莱镇岭美村张晓斌绘)
                                                         3
      “保社”是明清以来的“里社制度”和民国时期“保甲制度”的历史遗
   存。据郑振满( 2009 : 224-225 、 232-233 )考订,“社”原指“土地之主”,
   先秦时期,立社祀神是贵族的等级特权,与“封建”制度密切相关;秦汉
   以降,郡县制取代封建制,“社”演变为行政区域的象征;明初,全国建立
   统一的里社制度,将民间的社祭活动纳入 官方 行政 体制。明清时期,
   里社制度与民间神庙系统直接结合,导致基层行政体制的仪式化。清


   2. 当地人将宗祠称为“祖厝”或“祖宇”。
   3. 该图仅为示意图,现实中这些村落彼此之间有交错的部分,每个村在河对岸也有分布。
    · 4 0 ·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